作出了判断,“现在案情已经十分清晰了,非常简单的谋杀案件,物证指向的唯一可能性就是——凶手就是这位美咲小姐!”
警方似乎也很认同这个结果。
可是,是这样的吗?
——三个人的友谊、吃醋、洁癖、习惯、一模一样的手帕……
“那么,美咲小姐,请你跟我们走一趟。”目暮警官当即就要带走神情恍惚的美咲。
“——异议!”
情急之下没桌子可拍了,我把背包里的法典甩了出去,与毛利小五郎的脸擦肩而过。
瞬间全体目光向我看齐。
迎着全场所有人的目光我瞬间收敛了方才甩法典的气势。
我能说我是法庭上喊习惯了吗?
“……其实,我也是一个蒸蛋!”
嗯……怎么不算呢?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O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