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十四人,致使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副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的问题。

    

    首先,作为当时空军的主要负责人,我对他们的遭遇负有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对顾前和刘善本的死,我更是深感内疚。因为,对那场运动给空军所带来的灾难,我负领导责任。但像顾前和刘善本这样具体问题的产生,并不是由于我个人对他们的“诬陷”所致。这个问题,有空军各级党委的文件报告摆在那里,完全可以去查,看看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主要和直接的责任。在“文化大革命”这场运动中发生的问题,不能由我个人来负全部的责任,特别是负直接的责任。对“判决书”中所说的那一百七十四人,我与他们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也没有利用职权对他们进行过直接的迫害。他们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这主要是当时全党、全国搞运动的结果。

    

    “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一场大规模群众运动,当时不仅仅是空军,全军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各野战军,都同样开展了这场运动,都有大批的干部、群众受到迫害。据统计,全军共有八万人受到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也就是说,即使按照他们的说法,空军中因我而受到迫害有一百七十四人,那也只占其中的百分之零点二,其余近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责任,七万九千八百多人受到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的责任,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每一个有人受到迫害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不是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