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多年了,我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大票子(当时人民币面额最大的是十元),我们买一点香蕉吃吧。”听了小女儿的这个话,陈绥圻不禁心里一阵心酸。她立即上街买了一些香蕉,对孩子们说:“你们一人一个,尝尝吧。等以后条件好了,再多买一点。”

    

    过了几天,陈绥圻才知道这几年孩子们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新潮转业以后,空军一定要把他分配到湖北农场,这不符合当时对复转军人的政策。为此他在北京上访了三年。这三年,别说收入,就连粮票也是一斤没有。巴璀下乡插队,梦璀在中专学习,都没有收入。因此五个孩子基本上都靠仲秋、京秋在各自农场的三十多元工资费,加上梦璀二十元的生活费维持。

    

    每月仅仅才八十元钱,要维持五个人的生活,的确是非常的不容易。但是他们精打细算,彼此谦让,平时就把钱放在一个抽屉里,谁需要买什么东西就自己去拿,从来就没有人为了钱而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得知了这些情况以后,陈绥圻的心中得到了很大的安慰。

    

    陈绥圻到达济南后,她除了专心照顾我的生活以外,也一直在集中精力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想尽快解决自己的问题。早在一九七九年陈绥圻还在龙虎山茶牧场的时候,她就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一个申诉报告,请求中央重新考虑自己是“林彪死党”的结论,以及开除党籍、开除军籍的决定,请求党组织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一九八一年七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陈绥圻的问题作了重新结论的批示。根据这一批示精神和一九八二年中央九号文件精神,空军“两案办公室”于一九八一年七月、一九八二年三月、一九八三年七月和一九八八年四月,先后四次对陈绥圻的结论作了复议,并四次派人来与陈绥圻见面。陈绥圻对前三次结论都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出于各种考虑,在一九八八年四月的第四次复议上签了字。空军纪委随即对她作出了“犯了严重错误,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的结论。

    

    从受到审查之日起到这时,陈绥圻被停止党的组织生活已经十七年。远远超过了留党察看两年的时间。因此在宣布处分的同时,又恢复了她的党籍。随后,陈绥圻又主动交了十多年的党费。

    

    一九九二的八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了《关于陈绥圻同志离休的通知》,规定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的时间从一九八八年算起。同时,还转发了由军委江泽民主席签发的《关于授予陈绥圻同志功勋荣誉章的命令》。

    

    到了这个时候,前后经过了二十一年,陈绥圻的问题才总算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在这里,我和陈绥圻对原空军一些领导人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的做法感到不理解,对后来参与多次复议解决陈绥圻问题的军委领导、空军领导和有关同志表示感谢。应该慎重处理人的问题。只有实事求是,合情理,才能得人心。

    五、女儿们

    

    我一共有一个儿子、四个女儿和一个养女,他们是儿子吴新潮,女儿吴仲秋、吴京秋(后改名金秋)、吴巴璀、吴梦璀,养女陈采芹。

    

    陈采芹是我妻子陈绥圻哥哥陈子圻的大女儿。一九五O年,陈绥圻的母亲来北京随我们一起住时,采芹也随祖母来到我家,当时还没上小学。一九五三年陈绥圻的母亲病逝,临终时嘱咐我们,要我们把采芹收为养女,把她抚养成人。这样,按照陈绥圻母亲的遗愿,采芹以后就一直留在我们这里,并在我们家里长大,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一九六七年,采芹在空军西安技术学院毕业,分配到空军第三研究所工作。

    

    一九七O年底,经人介绍,采芹同总政秘书处的高瑞荣相识而结婚,后生有一女叫高建平。高瑞荣原是总政副主任田维新的秘书,人很能干,文笔也很好。“九一三事件”以后,因受到我的牵连,在被审查一段时间以后,夫妻俩被转业到高瑞荣的潍坊老家工作。小高在市农委当秘书,采芹在无线电厂当工程师。由于小高因受到我的牵连而被迫转业,心中不平,经常喝一点闷酒。再加上肝脏本来就不好,他突然得了亚急性肝坏死。

    

    一九八四年的春节刚过,我就接到采芹的来信,说高瑞荣病重。不久又接到来信,说高瑞荣已经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非常难过,一个非常有才气、有前途的青年,就这样因为政治斗争而送了性命。

    

    我和陈绥圻商量,要她到潍坊去一次,安慰安慰采芹。对于采芹今后的个人问题,第一步先设法把她调到济南来,然后再设法解决其它个人的问题。这样,我们先请求山东省委组织部帮助,将采芹调来济南,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山东公司工作。至于她的个人问题,采芹说要为高瑞荣守孝三年。直到一九八八年,她才和山东省体委的罗焕庭成婚,终于又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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