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想,这几个问题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揭发出来,既能让我安全过关,也不会对黄克诚有什么大的损害。我万万没想到,我所说的第二个问题,竟然被人利用,成了一件让黄克诚十分痛心的事情。
一九九四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黄克诚自述》中,有关于这件事的两段文字,现抄录如下:
斗争会上对我的揭发中最耸人听闻的是莫须有的“黄金”问题。提出此事的是空军的吴法宪。这一来又像是爆发了一颗炸弹,会上一片哗然。我一向被认为是清廉、克已的人,忽然间似乎成了大贪污犯,人们感到意外。但了解我的同志都不信。
所谓“黄金问题”,是指新四军三师奉令从苏北开到东北时所带的一部分经费。当时数万大军千里出动,当然不能不带钱。但当地的抗币只能在本地使用,一离开根据地就不能用了。三师在苏北根据地经营了好几年,经济情况较好,大军出去时,除换了些法币外,还设法换了些黄金,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由于用得节省,一直到东北根据地建立、部队改编时,师部所带的金子还有一些剩余。我取得组织同意,将这一部分经费,带到西满军区。东北解放后我出任天津市军管会主任及市委书记。那时这剩余的黄金,仍在负责保管它的翁徐文之手。翁问我怎么办?我当时已知将到湖南任省委书记,湖南的烈士很多,从前是老革命地区,现在又是新解放区,我一向多考虑困难,怕有特殊需要,就让翁徐文请示并取得李富春批准,把这笔钱又带到湖南。到湖南后,开始还用过少许救济军属、烈属。但省的经济情况较快好转,问题均能解决,这笔钱就用不着了。于是我让翁徐文将这笔钱上交给湖南省财政部门。这笔款项由始至终,均由翁徐文经营。我虽有批用权,但从没有直接经手过。
当时我的确没有想到,我在会上说的这个“本位主义”问题,竟然在那种场合下被人曲解为黄克诚有贪污行为,并导致了罗瑞卿等人以后对这一问题的调查。虽然以后的调查证明,黄克诚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徇私的问题,但对于一向注重自己廉洁名声的黄克诚来说,这件事已经对他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因此,这些年来,我每当回想起这件事,总是感到深深的痛心和内疚。
不过话又说回来,直到现在我也仍然认为,我在批斗黄克诚会上所说的三个问题,除了在第一个问题上因受到当初华中局不正确看法的影响,对他有所误解,说得不对之外,其它两个问题,包括这个所谓的“黄金问题”,都没有什么大的差错。就拿这个“黄金问题”来说,他的这种行为,的确有些值得商榷。部队已经整编,就应该把剩余的黄金交由上级部门去处理。可他不仅没有及时将这些黄金交给上级部门,反而将这些黄金带到西满,带到天津,带到湖南。不管他当时是怎么考虑的,我还是认为,他这样的做法,多少有一点“本位主义”的味道。
毋庸置疑,黄克诚是一位党性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和敢于坚持自己意见的好同志,也一直是我尊敬和感谢的人。抗日战争时期,我很长时间都在他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对他是有一定了解的。我认为,黄克诚是一位好领导、好老师,是一个坚强的共产党员,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尤其在个人品格方面,他更是我学习的榜样。关于他的一生,中央已经在他的悼词中作了评价,我认为这些评价是当之无愧的。但话又说回来,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一点缺点也没有,黄克诚也一样。所以,一些小小的缺点,丝毫不会影响黄克诚的形象。
当然我必须承认,我当时在会上的“揭发”,不论我自己是出于什么样的用心,事实上都给黄克诚带来了较大的伤害,使他蒙受了不应有的屈辱。在此,我再一次向他表示深深的歉意,愿他的在天之灵,能原谅我在他生前曾对他有过的不敬。
就这样,斗争黄克诚的会议,开了五、六天后,大家该说的也差不多都说完了,就没有什么人发言了。就在这时,罗瑞卿突然来到批斗黄克诚的会场。他一来就直接站到主席台前,厉声责问道:“黄克诚,你在三军团时就造我的谣,说我在长征后期,在三军团当政治部主任的时候,杀了三军团的一些人。我杀了什么人呢?你的根据是什么?”
听了罗瑞卿的责问,黄克诚很快就回答:“不错,是我讲的,是钟伟告诉我的。他现在也在会场上,你可以问他。”罗瑞卿当场指名,要钟伟出来作证。钟伟马上站起来说:“是的,有这回事。三军团从哈达铺编队出来,队伍很疲劳,减员大,掉队多。到最后,有的人实在走不动了,我们又没有条件把他们抬走,你怕他们被追上来的国民党军队抓去受折磨,就下令打死了好几个。这是我亲眼所见,后来也是我告诉黄克诚的。”
罗瑞卿说的这件事,是长征后期的事。一九三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