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②《我们对于造谣中伤者之答辩》,《向导周报》第98期,1925年1月7日

    

    宣言强烈谴责法国租界当局的横暴,深刻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统治中国的种种罪行,热烈称颂陈独秀所代表的革命运动,是劳苦大众追求解放的正确道路,明确提出只有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中国才有光明的前途。宣言还号召各地群众起来,举行示威运动,营救陈独秀。蔡元培、李石曾亦联名致电法国领事,要求释放陈独秀。在各方舆论的强大压力下,18日,上海法国领事当局开庭判决:陈独秀被罚款400元,交保释放;所抄书籍,一律销毁。①两年来,陈独秀接连两次被法租界当局逮捕,他这次出狱后没多久,便隐蔽起来。

    

    ①《民国日报》,1922年8月19日。

    

    现今说的这次被捕是陈独秀的第五次被捕,也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被捕,时间是1932年10月,地点仍在上海。过去的被捕,每次都经过营救,很快获释,这次却被判刑坐了近5年的监狱。

    

    还在1932年春天的时候,监狱中的原托派“中委”濮德治、宋逢春因狱中时疫流行,保外就医。陈独秀便把他俩吸收进来,重建了比较健全的5人“常委会”。陈仍为书记,委员彭述之、罗世凡、濮德治、宋逢春,秘书谢少珊。濮德治参加“常委”以后,有一天,他的爱人张颖新在路上碰到了在莫斯科留学时的同学费克勤。

    

    此人与她的小姑费侠,在莫斯科时仅是未入党的团员,回国时即被逮捕,接着如徐恩曾说的“写了一张效忠保证书”,随即叛变了。因她们不知党内什么机密,无可出卖。费克勤加入中统组织后,与徐乃达、解叔达(均原是托派“战斗社”的成员)等人组织在一起,在徐恩曾的指挥下,专门搜捕共产党领袖,包括中国托派首领陈独秀。此时,国民党正悬赏3万元缉拿陈独秀。但张颖新不了解她们已是特务,就约费到家里去玩。那天正好陈独秀借濮家约见友人,让费克勤见着了。

    

    事后,濮德治批评妻子粗心大意。陈独秀要濮德治立即搬家,次日濮德治就搬到法租界圣母路商福里222号去了。但这更引起了费克勤的疑心,情报很快就由她和费侠传到徐恩曾手中。

    

    1932年10月15日那天,濮德治去上海虹口区有恒路春阳里210号托派中央常务秘书谢少珊家开会,由费克勤盯梢,国民党特务黄麻子等人即跟踪而至,来了个紧急搜捕。当场逮捕的有彭述之、濮德治、宋逢春、谢少珊4人。陈独秀因胃病不好,没有参加这次会议,本可幸免。后因惟一知道他家住址的谢少珊的出卖,他终于在当晚7点在上海法租界岳州路永兴里号的寓所被捕,致使托派中央这次被一网打尽。抓住陈独秀后,费克勤与国民党特务获得3万元奖金。

    

    至于陈独秀如何被捕,当时国民党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在给南京政府的两个密电中,是这样说的:陈独秀被捕后第三天,即17日的电报称,“……共党首领陈独秀在沪活动,前经与租界当局特别交涉,协同捕房侦查月余,兹咸日(15日)在虹口破获共党常委会议机关,捕获共党谢少珊等5人,按谢供地址,将陈独秀捕获。”②19日的代电,讲得更详细:

    

    “……据共犯谢少珊称甘愿自首,并或将共产党首领陈独秀拘捕到案等语,即于当日下午7时,带同该犯至岳州路永兴里十一号楼上将共党首领陈独秀拘获……”③

    

    ①曾猛,《关于陈独秀被捕经过的情形》(未刊稿),曾猛是这次事件被捕者之一,也是谢少珊供出的地址。被捕时,曾正在印刷第13期《火花》。

    

    ②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院密字第1277号,天字第16034号。

    

    ③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院密字第1277号,天字第16034号。

    

    不仅如此,谢少珊还供出了5名常委(包括陈独秀在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以及托派中央的另外几处机关,其中有托派中央与外地组织联络机关,有《火花》的印刷机关等。所以,国民党特务又根据谢少珊口述的地点,逮捕了何资深、王平一、彭道之、梁有光、王晓春等另外5名托派骨干分子,致使这次事件,除谢外,最后共捕获并判刑者达人之多。谢少珊从此加入“中统”,改名为“谢力功”,意为国民党立了一功。可见,陈独秀这次被捕,完全是为托派内部叛徒谢少珊出卖,由国民党中统特务徐恩曾策划干的。

    

    当时,国民党之所以逮捕陈独秀,主要是因为仍把陈独秀看作是“共党首领”。虽然,国民党早已知道陈独秀组织了中共内部小组织,成为中共的反对派。但是,它把陈的反对派的活动看成是共产党内部的矛盾,把陈独秀在“九一八”、“一二八”时期进行的“反日反国民党”活动,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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