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裂成以赤声(汪泽楷)为首的旧临委和以晴光(任曙)为首的临时工作委员会两派。两派互相对峙,彼此攻击,闹得鸡犬不宁。陈独秀以托派中央常委的名义,三次作出决议,批评前者是右倾“取消主义等待的路线”,批评后者的极左思想和分裂组织的错误,要求两派立即纠正错误,实现合并。

    

    对于陈独秀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两派都不满,加以抵制。为此,陈独秀于4月份召开托派中央常委会议,特地派刘伯庄去北平调解。汪泽楷曾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任曙曾任中共湖北省委代理书记,彼此之间互不买账。刘伯庄曾是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候补中央委员,资历比汪、任两人都老。陈独秀原以为刘一去就能马到成功,促成两派团结合作。

    

    但刘到了北平后,发现两派之间的矛盾远比在上海的陈独秀想像的要复杂得多,多次调解都不得要领。同年6月,夹在两派之间受气的刘伯庄,一气之下跑回了上海,不再出面,只是给托派中央常委去了一封信,声称:“我因不能执行兄方的决议,遂一无所成而回来了。”

    

    陈独秀见特派员去了仍不能说服两派组成新特委,恼羞成怒,立即给擅自回上海的刘伯庄留党察看一个月的处分,并且给任曙以警告处分。但是,北方区委仍然我行我素,拒不服从托派中央的指示。陈独秀对此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高皇帝远,他也无可奈何,这件事最后还是以不了了之收场。

    

    除此以外,托派中央常委中的另一位常委彭述之,也对陈独秀提出的推翻蒋介石之后建立“民众政权”主张表示异议。他认为,“民众政权”的提法,“不能表现政权的阶级性”,目前“在宣传鼓动上不应该涉及政权问题”,在没有发展到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口号的时候,“不应该喊出‘打倒国民党政府’的口号”,只要提出“反蒋”就可以了。

    

    而且,彭述之还四处散布对陈独秀不满的言论,私下告诉法南区委陈岱青等人,现在以托派常委名义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往往是陈独秀个人的思想,并不代表其他常委的意见。对于陈独秀的许多观点,他都不敢苟同。正因为如此,法南区委和北方区委,才敢于一而再、再而三地跟陈独秀顶撞,拒不执行托派中央的有关文件和宣传口号。

    

    陈独秀对托派内部极左派的批判,并没有达到他预期的目的。他要统一托派意见,就是想形成一股合力,在抗日民主救亡运动中趁势发展成为与国民党、共产党和其他党派相抗衡的力量。但由于他一贯独断专横的家长制领导作风,喜欢摆老资格,动辄以托派中央常委的名义来打压不同意见的人。因此,他不但未能统一意见,结果还适得其反,反而使托派组织更加四分五裂,最终成为历史的尘埃。

    

    同时,他提出的一系列政治主张,虽也不乏一些灵光一现的思想,但终究与当初创立中国共产党时那般惊世骇俗、叱咤风云不可同日而语了。无情总被风吹雨打去,当后人再回首这段历史时,除了依稀还能听到他几句争论的声音外,似乎再也看不到任何的痕迹。

    

    第四章被捕与公审

    

    1

    

    革命总是与风险相伴随的。陈独秀一生,漂泊各地,奔波革命,并因此屡遭反动当局的通缉与追捕。被捕入狱前后共计5次,监押的时间长达5年以上。

    

    这5次被捕,均发生在陈独秀一生中几个重要的时期。如果说,从1913年的第一次被捕中,我们可以看到陈独秀在辛亥革命前后的英勇献身精神;那么,1919年第二次被捕和营救的历史事实,更生动地反映了陈独秀在波澜壮阔的“五四”运动中的显要地位和巨大影响:

    

    而1921年和1922年的第三、第四次被捕与营救的经过,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初创时期,从一大到二大前后,在艰难困苦的险恶环境下,推动着中国革命迅速发展,并表现了当时作为党的主要领导人的陈独秀,为推动和保护革命力量所做的努力;从1932年的第五次被捕和监押近五载的漫长岁月,特别是他在法庭上的抗辩词与自撰的《辩诉状》中,我们更可以看到后期的陈独秀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气壮山河的豪迈气概。

    

    陈独秀的第一次被捕,发生在孙中山先生领导“二次革命”失败后,时间是1913年,地点在芜湖。

    

    辛亥革命前后,从1900年到1915年,陈独秀就积极投身到反清、反帝的火热革命潮流中。他一方面创办各种报刊,撰写许多爱国反帝、针砭时弊的文章;另一方面,又先后组织过多种反清、反帝的团体,如青年励志会、岳王会、抗俄义勇队、亚洲和亲会、中国青年会、欧事研究会等等。陈独秀的这些活动,早已引起反动当局的怨恨,使他多次受到通缉和追捕。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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