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受骗,否则对于我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他批评中共中央提出的口号,过于单调,脱离了普通群众的现实需要。

    

    实事求是地说,陈独秀提出的意见不仅十分中肯,而且难能可贵。遗憾的是,陈独秀的意见并没有被接受。

    

    8月3日,中共中央复函陈独秀,坚持认为陈独秀与中央对于中东路事件的意见分歧,不只是部分策略问题的讨论,而且还包含很严重的原则问题,指责陈独秀提出的“反对国民党政府对于中东路的误国政策”的口号,是资产阶级观点,忘记了无产阶级利益。随后,中共中央还将陈独秀的来信及中央复信,一起刊登在1929年8月7日的党中央机关报《红旗》第37期。

    

    还未接到回信,陈独秀立即又在8月5日以“撒翁”笔名,再次给中共中央写信,即《关于中国革命问题致中共中央的信》,针对政治形势和革命策略等问题,提出了12条意见和建议。在这封信中,陈独秀并没有就中东路事件发表个人看法,而是对革命形势和党的策略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全面意见。他认为,当前的形势不是革命高潮时期,而是处于两个高潮间的过渡时期,因而应采取退守政策,不应采取直接进攻政策,不能强迫群众游行示威或罢工,这样只会失去群众。要发扬党内民主,不能用“反对党内和平”的口号,来代替“团结党内争取群众”的口号。

    

    他还错误地提出了“大革命主要是资产阶级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封建势力已经“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最后,他希望中央将这封信能在党报上全部发表出来,以便在全党进行大讨论。

    

    看到8月7日《红旗》上刊登了他7月28中共中央的信和中央答复撒翁同志的信》后,陈独秀于8月11日,再次致函中共中央,不同意中央对他的指责,并继续对中东路事件的宣传策略提出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党的宣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群众的需要,把革命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有机地统一起来,但又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他进而批评中央对于中东路事件的处理策略,只是拿几个原则,机械地、死板地用命令主义的方式一味蛮干,而不知道对于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策略来解决。他甚至猛烈抨击中央的错误是原则性错误,是简单化和全凭主观不看事实的盲动主义精神的集中表现。

    

    20日,在《红旗》报第39期上,中共中央公布了陈独秀8月11日的来信,同时发表了长篇文章《批评撒翁同志对中东路问题的机会主义的错误》。文章认为,陈独秀的观点极有害于革命的斗争,有害于党对中东路问题的整个路线,必须给予严厉的批评,使全党同志得到正确的了解。文章还指责陈独秀攻击党中央,攻击党的路线,缺乏阶级观点,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丧失了无产阶级立场。①

    

    看到陈独秀与中共中央之间的争论一来一往,且有愈益激烈之势,8月28日,共产国际驻华代表和中共中央代表急忙约见陈独秀。一见面,气氛就显得很紧张。共产国际和党中央代表以党组织的身份,批评陈独秀不应该发表和中央不同的意见,并表示“中央政治路线没有原则错误,加之时局紧张”,中央不能在党报上公布他8月5日的信件。陈独秀对代表们的粗暴态度感到十分反感。他反唇相讥,指出这是“用专横态度来掩护错误”。结果,双方谈话不欢而散,不仅未能解决分歧,反而使各自的成见愈益加深。

    

    ①王光远,《陈独秀年谱》,重庆出版社,1987年,第295——297页

    

    陈独秀和中共中央围绕“中东路事件”的争论,本来是一个简单问题的不同意见的争论,是一个具体问题的宣传方法和策略之争。然而,这场不大不小的争论,最终却发展成一场原则和路线之争,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与这个争论纠缠在一起的是,当时的党中央认为陈独秀还存在一个转向托洛茨基主义、反对党的六大制定的路线和方针的问题。因此,争论从一开始,就预定了将以陈独秀的失败而告终,事后的发展也果不其然。

    

    有人认为陈独秀是由于中东路事件与中共中央发生分歧,被开除出党的。实际上,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即便没有“中东路事件”这个小插曲,陈独秀最终被开除党籍也是必然的。

    

    陈独秀与中共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争论,不仅加剧了一向固执己见的陈独秀与中共中央及共产国际的对立情绪,也使得当时的党中央把陈独秀转向托洛茨基主义的问题视作党内最严重的威胁,而对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最终导致事态急剧发展,一发不可收拾。

    

    4

    

    还在陈独秀与彭述之、尹宽等人切磋、交流、讨论托洛茨基主义时,中共中央就已经觉察到陈独秀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