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终看到的却是南辕北辙。这是历史的选择,还是个人的悲情,只有苍天在上,无语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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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陈独秀渐渐接受托洛茨基主义观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引起中苏外交纠纷的“中东路事件”,又引发了政治敏感度颇高的陈独秀与当时的中共中央的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

    

    中东铁路原是沙俄侵略中国的历史产物。它是根据清朝政府与沙俄政府签订的《中俄攻守同盟密约》、《中俄合办东清铁路公司合同章程》、《旅大租借条约》和《中俄续订东三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由清政府出资500万两白银,沙俄政府修建,双方共同经营的。1897年7月,中东铁路动工兴建,1901年竣工,南起大连,北过哈尔滨,后越过中国边境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连。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下的苏联政府,在第一次对华宣言中明确表示,废除沙俄政府在华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各种特权,并“愿将中国中东路及租让之一切矿产、森林全部及其一切产业……归还给中国,不收任何报酬”。但是,由于苏联政府在十月革命后忙于国内战争,再加上列宁于1924年去世,因此苏联政府并未履行诺言,将中东铁路归还中国。

    

    1924年5月,中俄双方签订了《中苏协定》,根据苏联政府的旨意,中东铁路仍暂由中苏双方“共管”,实际上仍由苏方把持铁路的经营大权。1926年3月,苏联政府组织了一个由托洛茨基任主席的特别委员会,其目的是继续将中东铁路的管理权保留在苏俄政府。大革命期间,斯大林仍拒绝归还。由于苏联政府迟迟不归还中东铁路,使得中东铁路成为易于引起中苏之间瓜葛的导火线。

    

    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以后,发起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曾多次与苏联政府交涉未果。同时,蒋介石调整对外政策,奉行亲英美反苏的外交战略,也有意挑起中苏之间的事端。1929年5月17日,哈尔滨警方借口苏俄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召开“第三国际共产党宣传大会”,出动大批警察搜查了领事馆,引起苏方的强烈抗议。

    

    7月10日,中东路中方理事长吕荣寰下令武力接管中东路,将苏方59名高级职员全部遣送回国。7月13日,苏联政府向南京国民党政府发出最后通牒,18日,宣布与中国断绝外交关系。21日,中国收回中东路,中苏边境爆发了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引起全世界关注。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国际国内各种势力迅速作出反应。美、英、法、日等国趁机纷纷发表声明,支持南京国民党政府武力收回中东路,并提出国际共管中东路的方案,企图染指中国东北地区。国内各党派、各阶层,也立即对该事件作出了各种各样的反应。

    

    共产国际在事件发生后也立刻召开紧急会议,并站在苏联的立场上,认为这是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发动全面进攻的开始,指示各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发动一个“保卫苏联”的运动,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变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战争为拥护苏联的战争,以阻止帝国主义的进攻。

    

    作为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这样一个涉及中国民族利益和民族感情的复杂事件,错误地估计了形势,连续在党的机关报《布尔塞维克》、《红旗》上,发表一系列宣言、决议和文章。这些文件和文章,一方面揭露了南京国民党政府在帝国主义支持下制造中东路事件的真相;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中东路事件是整个帝国主义阵营向苏联进攻的开始,会引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因而提出了一些不切合中国当时实际的宣传口号。

    

    “中东路事件”及其中共中央对于事件的处理策略,自然引起了政治嗅觉灵敏的陈独秀的高度注意,他一反两年来对政治问题保持沉默的态度,接连写了三封信给中共中央,阐明自己对该事件的意见。

    

    7月28日,陈独秀提笔致信中共中央,对中共中央在中东路事件的宣传口号和策略提出疑问。他指出,在宣传口号上,要慎重考虑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是否易于接受,而不能一味站在共产国际的立场上,提出不切合实际的空洞口号,应该把斗争矛头紧紧对准国民党政府的误国误民政策。

    

    他认为,中东路事件绝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中俄两国间的纠纷,而是英美帝国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的国际纠纷的导火索,由此而来的战争是慢性的,而不是即刻就会爆发的。无论是帝国主义国家以援助中国为幌子,共同向苏联进攻,还是苏联退让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因争夺中国而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都要在中国做战场,而最受战争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他揭露南京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维护民族利益的假面具来欺骗民众的伎俩,不能轻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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