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aper7 我喜欢陶夭。
按理说符简应该和家里一块儿叫声“乐乐”,但她从来没主动找她说过一句话,哪怕是在一个家里碰见,也只会低头错身避开,所谓“你好”“嗨”“吃了吗”对两人来说都奢侈不已。

    然而符简不搭理,不代表李乐栖不纠缠。

    印象中的李乐栖,热情、大胆、乐观,小脾气多,常年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搞破坏,会是指着月亮说“你来割我耳朵呀”的小孩儿,也是上了高中还会嚷嚷让爸妈一起抱抱的大人,还是整个家里上上下下的掌中宝,当然,符简除外。

    还有,掌中宝真的很难吃。

    符简不喜欢李乐栖,从她十岁被接到母亲身边开始。

    即使那时她甚至没见过这个所谓的妹妹,母亲只给她看过一张照片,照片里小女孩儿马尾梳得高高,粉嫩公主裙弧度蓬松,符简猜裙面肯定不止五层,外婆带她买过一条也是粉色,但群面撑不起来,焉巴巴耷拉。女孩儿手里攥只冰淇淋舔,另一只手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握着,一个漂亮阿姨蹲下用纸巾为她擦拭嘴巴。

    母亲接符简回城里的第一天,没有外婆说的玉米炖排骨,没有刷成粉色贴上HelloKitty贴纸的小房间,没有嘘寒问暖、思念的倾诉,只有这张照片和母亲的一句“是她们抢走了我们的家。”

    符简的心脏变成皮带,这一天的记忆是皮带上的尖针扣,牢牢把她扣紧。

    时间来到高三某个平凡得灰扑扑的一天。

    教室沉闷,空气昏沉,符简余光扫到窗外空调机一角,大片大片玫红色三角梅开得轰轰烈烈,瀑布似的倾泻而下,缠绕上铁丝网。等符简反应过来时,艳色已经占据她的双眼,她这才回头盯住黑板,试图清空大脑。

    然而一时的惊艳难以消除,符简烦躁捏捏额角,和风莽撞吹翻书页,她啪的一下关上,还剩一分钟,干脆不听课。

    视线落在前方高高的马尾辫一秒,随即立马移开。

    搞不懂李国华到底要做什么。

    把她和小三生的女儿放在一个班,甚至不惜动用关系让位置靠得更近,这算什么?

    她甚至有种错觉,自己像是丰收时的玉米棒子,李国华正用解放鞋鞋底不断摩擦她的脸,玉米粒剥下来,她的脸也褪层皮,露出猩红的血肉。

    下课铃响,不想过多纠缠,符简起身要去露台躲躲,撑在桌面上的手却蓦地被摁住。

    垂眼看鞋面上的褶皱纹路,默不作声抽手,阻力却更重,上方终于开口,“姐姐——”

    “别叫我姐。”

    “不是,那个,我……”李乐栖睁着一双水洗过的清澈眼睛卖乖,“我有件事想拜托你。”

    符简静静停下。

    “我喜欢陶夭。”她小声道,眼睛闪烁,面带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