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闻
    在端王望向朗和里戈亚的同时,朗和里戈亚也在用鹰隼一样狠厉的眼盯住了他,蓦然,他笑了起来。

    笑得面容扭曲,涕泪横流,好像得了失心疯,那样猖狂放肆的大笑,在静默无言的战场上显得格外突兀,每个人都惊呆了。

    只除了几个熟悉他的叔叔,他们是赤乌部的王爷,对乌古斯家小王子这乖戾的脾性早有耳闻。

    他越笑越大声,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素来油腔滑舌的莫六都气不住,阴狠道:“这般轻视主子,这小王子不想活了吗!殿下,请允许属下去准备金汁和马钱子,到时涂在箭上,把他穿成个刺猬,让他笑个够!”

    听了这话,端王粲然一笑,像是姑娘看情人那般温柔的能甜倒牙的笑,恰如少女含春,眼里却是阴寒森冷的。

    “好莫六,你真是我亲生的参谋,每次都能跟我想一块去,能做多少金汁就做多少,实在不行还有我师父留下的毒药,见血封喉、钩吻、乌头,要多少有多少,好好伺候咱们远道而来的客人,瓦剌蛮子南下,一路走来,可不容易吧!”端王温和地说。

    他赞赏地拍了拍莫六的肩,命令莫六去办。

    侍女含笑睨端王一眼,也想悄悄跟着,被端王冷冷的眼刀闪过,留了下来。

    他很清楚这个侍女是刁贵妃手里人,却平时他最爱带着她,要的就是刺激,可现在他心情不爽了,那谁也别想好过。

    送走莫六后,他对着千军万马,莫名想望望千里远的烟雨江南,那里有他年少时魂牵梦绕的美人,一个见他就见他就炸毛的艳丽少年,在水乡江南。他不再想把美人关在笼里,锁把金锁,也不想把人收在袖子里,时时刻刻揣着他,放手心里把玩。

    相反的,他想在楼上看他舞枪,想看他纵马打长街过,惹得满楼红袖招,好过望穿秋水,日思夜想。

    现在,惟凌小公子在眼前,和朗和里戈亚的人头落地,能使他开心了,他愤愤地想。

    朗和里戈亚瞧着热闹,把刀一插,直勾勾地盯着闲庭信步的端王。

    莫六的弟弟,端王的副手莫七,刚把凌飞光一行人交给凌老爷安排的人回来,就看这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天授之将”阵前失仪,装若癫疯,他忽地站起来,抱着一把□□,对端王行礼道:“殿下,待末将去挖了他那双招子,看他还笑不笑得出来。”

    他是个高大威猛的汉子,近身格斗不亚于有当世名师时游子教导的端王,更是远远在他哥哥莫六之上。说完就高视阔步,要直挺挺地下楼,去带着一小队他哥精挑细选的勇士,在万军丛中,直取朗和里戈亚的人头!

    “你上哪呢,莫七。都穿着软不拉几的锁子甲,没看着他们拿着狼牙棒呢?送死去吗,你殿下我养兵可不容易,少一个,我扒你的皮!”端王冷声喝道。

    这是素来面上带笑、温和无害的端王第一次说这么冷厉的话,把禁军的年轻人都吓得一激灵,不敢动了。

    莫七咽口唾沫,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退回去。

    与哥哥莫六全职当幕僚不同,他一面是端王的侍卫,一面在羽林的虎豹卫当百夫长,平日里只磨炼武艺,渴望真正战场上的血肉搏杀,而不是在宫里当个嫖妓赌钱的纨绔,更不想当深宫里的装饰花瓶。也养成一副武将的脾气,暴躁专横,被端王称为“听不进人话去的铁疙瘩”。

    他和莫六绵里藏刀的个性可谓是大相径庭。也是怪哉,莫六莫七这对兄弟除了父母亲一样,其他的共同点是打着灯笼找都找不出来的。端王在心里叹了口气。

    热闹也看够了,骑在马上的朗和里戈亚可就不那么愉快了,攻心战一点作用没起不说,还遭到了彻头彻尾的无视。这让向来骄傲的他怒火中烧,挑衅般地挥舞碧银的长弯刀,冲楼上那个不把自己放眼里的中原贵族喊:

    “中原人,看你那金眼珠子,其实你与我一样吧,都是别人用了就丢的东西,我们本来能相互理解的,不是吗?”

    端王抿出一抹讥笑,道:“不好意思,本王十三岁即受封一字王,十五岁圣上特许我做羽林卫的副统领,僚属和臣下数千人,从万人之上的丞相到汴京城里一小吏,哪个不以得本王青眼为荣?圣上是我老子,皇后是我小姨,除了无聊的后妃敢在我少时狗仗人势,王公贵族,哪个见我不是毕恭毕敬,你跟我相提并论,你是个什么东西?”

    话音未落,他举起日月神弓就是一箭,箭若流星飒沓,裹挟着破空声袭来,教天地无光,万物皆惧,羽箭若天光破晓,不愧了它的名字,日月神弓!

    连朗和里戈亚周围那些久经沙场的老王爷都为他捏一把汗,畏那一箭的锋芒。朗和里戈亚却是不躲不闪,随手把身边的近骑拉过来挡箭,羽箭呲地贯穿脑袋,血湿淋淋地糊了朗和里戈亚一脸,那近骑眼看是没救了。

    朗和里戈亚拿人肉做垫背倒是轻松得紧,跟在小王子后面的吞弥王却很不痛快了。他是赫舍里部的头狼,赫舍里与乌古斯世代联姻,是著名的“美人家族”,小王子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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