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帐中人桑珠正是他的亲女儿。
他一向是不怎么喜欢这个带着库斯人血的乖戾小王子的,不过看在这个冷血无情的杂种对自己的女儿含情脉脉,他便捏着鼻子认了,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拿他的亲儿子,自己妻子的哥哥挡刀!
没错,那个顺手被拉过来的近骑正是桑珠的亲生兄长,本是跟随自己的妹夫来历练的,没想到突然送了命。
连爱屋及乌都做不到,那该如何依仗他庇佑赫舍里家,混血的天授之将和血统高贵、名正言顺的大王子,在吞弥王的心里一下摇摆不定起来。
看到朗和里戈亚的反应,端王只是弹了弹弓弦,幽幽开口:“别再乱掰扯了,不然箭可不长眼!不过听说你娘是大单于帐里的奴隶,她趁着醉酒爬上单于的榻,年近四旬有了你,是吗?名不正言不顺,贱妇的一个杂种罢了,对吗?”
听了这话,朗和里戈亚一身重玄甲都气得发抖,叫道:“你以为你便很高贵吗?你若是真受重视,就不会在中原皇帝带着他的妻子儿女远走高飞时,自己站在这儿了!
我娘不是贱妇,不是的啊……”
朗和里戈亚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战场,他只能想起来他娘金色阳光般的头发,忧郁的绿珠子一样的眼,她每天都被仆妇紧紧锁在王帐后面的仓房里,哀哀地对着只有一个小孔的窗子唱:
“神山上的白衣少年郎哦,
他是英勇无双的屠龙勇士,
天神的荣光披在他身上,
天边的红霞做他的妻,
赐予他两个黄金般的女儿,
一个有着绿宝石一样的眼,
而另一个,神说
她的眼里装着烈日。”
她总是这么唱,日复一日,等着她的儿子,可直到她死,她也没见到她的儿子走进破败的小仓房一步,哪怕是一步,都没有。
朗和里戈亚以为自己是恨她的,为她把库斯人的血传给了他。
端王饶有兴致地瞧了瞧朗和里戈亚的反应,对莫七说:“他现在绝对想不起来分散部队逐个击破了,连骑兵最大的优势都忘了,只待我们把他的粮食一把火烧了,瓦剌蛮子就只好打道回府了。我们有的是时间,他们可耗不起,每等一天,就会有一个小部落死在风雪和饥饿中。”
“那我们不主动进攻了吗?”莫七不甘心。
端王只笑着说:“急什么?过几天,我们出城去,把他们杀个够,守城战,最忌讳的就是闭门不出。更何况,我们还有西北铁骑等着吃肉呢,兰陵萧家的儿子,杨大将军的女儿,对了,还有我大哥,可都虎视眈眈盯着蛮子们呢!”
莫七把大手一拍,连叫道:“好!”
……
“所以,你是挽山河的人,那怎么会听白姑娘的话来我这?”凌飞光的一丈枪横在宇文多的胸口上,质问道。
见自己的鱼鳞细甲被注意到了,宇文多只能抬手投降,说明事情原委。
原来,他爹曾是玉皇顶挽山河的一员,职位不低,位列掌门人的副手,只是随着年龄大了,逐渐淡出组织。
可按照挽山河的规矩,挽山河成员的下一代也至少有一个加入挽山河。他爹第一个孩子是白姑娘,她倒想加入挽山河,但怕女儿家不能担此重任,于是又找了个小的,生下了宇文多。并把挽山河的信物交给了他,一把刻有“婆娑”二字的枪。
也是因此,姐弟俩颇多嫌隙。后逢乱世,白姑娘的母亲受父亲牵连而死,全家离散。宇文多自觉对姐姐有些亏欠,在重逢后答应她的请求,护着她的恩人平安长大。
宇文多苦笑,“这次真是全部了,我根本就不想加入什么救世的挽山河,我此生所求,不过是功名利禄,封妻荫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罢了,可恨挽山河教义不允许入仕。”
听了这话,凌飞光松了口气,随后心念一转,又逼问道:“那你抱着我大哥不放干嘛?你个官迷,可不许把他当成什么万物,不然要你的命!”
宇文多面色爆红,道:“不,公子,是你哥太能扑腾了,我要不抱紧点,他早就从马上掉下去了。对了,你知道婆娑枪有一把姊妹枪吗,传说那是几百年前的天下第一名将,麻雀将军的武器……”
凌飞光不那么信,只默认他的转移话题,垂下勾人的桃花眼,贝齿咬着朱唇,默默听着几百年前的历史传奇,手里抓着姐夫送他的,一把流光溢彩的珐琅彩银折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