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第六章
    接下来的三日,当事人的心态十分平稳,既没有兴奋,也没有紧张。

    说来也是庆幸,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柳池就喜欢看书,语文成绩优异,尤其是文言文。所以,白天在偏院的书阁翻典籍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阅读障碍。

    平时闲得没事也好拽些古文,跟他那小混混气质极其不符。突然想到上次因为社团活动的事和体育系对骂,自己用文言文把那帮糙老爷们儿骂得云里雾里、哑口无言,柳池的嘴角不禁露出得意的笑。

    说起来,这次的“事故”也是拜体育系那帮混账所赐。

    他们法学院和体育学院向来不对付,这回的导火索与柳池的舍友邹致有关。邹致身材瘦弱得像个小鸡子,但是牙尖嘴利的。那天他在自习室与两个体育系的男生争位子,对方言辞粗暴,口头冲突逐渐升级到推搡,邹致试图讲理,却反被讥笑“娘炮”。怒急之下回怼几句,谁知词锋太利,对方骂不过,干脆动了手。

    柳池回来得晚,一向爱打抱不平的他看到舍友眼角都被打青了,火气直往脑门儿钻。

    第二天一大早,柳池在网吧外堵住那两人,三言两语就挑起了架。谁知道这俩人背后还有几个兄弟,柳池再能打也架不住人多势众,最后被那个叫张承的,用板儿砖砸在后脑上——那一刻,世界天旋地转,紧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想到这里,柳池的头好像又开始疼了……

    这几天,他已经习惯每晚抱着柳如凌压在暗格底部的《宋刑统》手抄本研究。

    虽然纸页有些泛黄,但笔画整饬,边角还有柳如凌写下的小注。

    柳池看得仔细,也忍不住在心里用现代法学思维与之对比——宋律和现代刑法一样,都有因果和量刑的基本思路,但宋律更强调身份与等级。比如,杀死平民和杀死官吏的罪名差距巨大,甚至还会牵连家族。刑罚模式也更多样,如‘杖一百配役’、‘流放三千里’……宋朝讲究礼法并行,所以“忤逆不孝”也能入罪……

    他想起现代课堂上,教授讲过的“古代中国法律的特色”——刑为治本,德礼辅之。北宋依赖《唐律》修订的《宋刑统》,注重礼法结合;现代则以人权和现代司法原则为准。

    面试的前一晚,柳池靠在床边,翻到一页“斗殴”相关条文,看到口角或轻微推搡都要责罚以杖刑,不禁“嘶”了一声。

    然后他又看到一段这样的文字——

    “凡士大夫阶层涉斗殴,依律以其身负治国之责,宜轻其罚,罚俸一季或贬职一等,以儆效尤,免受杖刑之辱。若平民或兵丁犯此,体格卑微,罪行尤重,依规当施杖罚二十至五十,或依伤情加徒、流之刑,毋得宽贷,以彰法度。”

    “靠,把双标说得这么冠冕堂皇……这就是典型的阶级歧视加官官相护……”

    又想到自己在现代打群架,若是搁在宋朝,不光得挨板子,搞不好已经被流放到宋辽边界上了。

    角落里,是柳如凌写的一段注解——“法不外人情,然情非礼制,终为祸端。”

    柳池读了两遍,忍不住嗤笑:“既要以人为本,也要通过规范来维护秩序。你倒是把儒家思想中“情”与“礼”的辩证关系体会得很深刻嘛……”

    -

    正月二十。

    天刚蒙蒙亮,远处寺庙的晨钟发出悠扬肃穆的撞击声。

    柳池睁开眼,缓了片刻,翻身下榻,随手将散乱的发丝一把捋起。

    长顺也在此时端着温水进屋,看他一边打哈欠一边用帕子胡乱擦脸,忍不住皱眉:“三郎,今日可是紧要的日子,您也收拾利落些,别像平时那般街头混的。”

    柳池哼了一声:“我本来就长得利落,用不着刻意收拾。”

    嘴上这么说,还是乖乖坐下让长顺替他梳头、戴冠、系上腰带。前一天,这位敬业的老家仆翻箱倒柜,把柳如凌一条青灰色云纹披风找了出来,熨得笔直。柳池内着一件月白长衫,把披风罩在外面,更衬出几分英气。

    长顺边为他整理袖口和衣襟边念叨:“进指挥使府后,别太随意,记得要行礼,讲话注意分寸,更别去和其他应试者斗嘴……”

    柳池歪着脑袋,冲着铜镜笑了笑,那笑意,自信中还夹杂着几丝戏谑——比起面试,他更像是要去参加一场有趣的游戏。

    离开柳府时,街巷已热闹起来,卖早食的小贩在巷口叫卖,蒸笼里热气氤氲。柳池踩着石板路,双手插在袖里,悠哉地走着,像是去赴一场寻常约会。

    冬日残雪几乎已经化尽,御街两旁的红灯笼未卸,和槐树枝上的细霜交映,给汴京城染了点节后余韵。偶尔还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锣鼓声,似乎是哪个巷子里的庙会没散。

    他经过坊口酒楼时,看到几个人正聚在一起小声议论:

    “听说今日司空府择婿初试,想必热闹得很。”

    “热闹你也进不去,最多在门口张望看看。”

    “被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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