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短暂的静默被门口一声轻微的“啧”打破。
几人循声望去,只见玄关处,沈婷茹正弯腰脱下高跟鞋,身上裹着一件价格不菲的貂皮大衣,脸上带着明显的不以为然。她刚进门就听见哥哥那句“老爷子自己也记不清”,忍不住撇了嘴——她不知道因为打碎花瓶被父亲训过不知多少次,而地上那青花瓷瓶,她记得清清楚楚,正是父亲前几日才得意洋洋捧回来的新宠。
汪叔这才惊觉小姐回来了,暗道自己方才光顾着花瓶和周砚,竟没留意。他立刻上前,笑容妥帖地打了个圆场:“小姐回来了。天冷,快喝点热茶暖暖。” 他顺势侧身,将周砚稍稍挡在身后,又自然地引见道:“少爷,小姐,这是新来的帮工,叫周砚。最近家里人手不足,这孩子干活勤快利落,往后会在内宅做些打扫整理的活计,免得您二位觉得眼生。”
周砚立刻又朝沈婷茹的方向躬身,声音紧张却清晰:“小姐好。”
沈婷茹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尾音拖得娇滴滴的,带着惯有又居高临下的大小姐范儿。她袅袅婷婷地踏上楼梯,经过沈听澜身边时,故意将左手在他眼前一晃,无名指上那颗鸽子蛋大小的钻石戒指在灯光下折射出炫目的光晕,语气带着炫耀:“哥,看见没,李将军送的。” 说完,也不等回应,便径直上楼回了自己房间。
沈听澜无奈地摇了摇头,缓步走下楼梯。
周砚已经拿起扫帚和簸箕,开始小心翼翼地清理地上的碎片,动作轻捷,生怕再出一点差错。
沈听澜走近,在他身旁停下,目光落在周砚低垂专注的侧脸上,随口问道:“你车呢?不拉了?”
周砚手上动作一顿,抬起头,老实地指了指窗外:“拉的。等做完这里的活,傍晚就去车行领车,晚市人多,能多跑几趟。”
沈听澜点了点头,视线转向一旁衣架上挂着自己那件熨烫得线条分明、毫无褶皱的深灰色西服,又问:“你熨的?”
周砚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轻轻“嗯”了一声。
沈听澜沉默片刻,忽然从睡袍口袋里摸出一块亮闪闪的银元,不由分说地塞到周砚手里。
“先生,这……”周砚像是被烫到一般,想要推拒。这工钱汪叔已经日结给他了,这额外的赏钱他受之有愧。
沈听澜几不可察地蹙了下眉,发出一声轻微的“啧”,带着点不容拒绝的意味。
一旁的汪叔立刻心领神会,笑着对周砚温声道:“收下吧,少爷这是喜欢你做事稳妥。能干的人,少爷从不亏待。” 他这话既点了周砚,也全了沈听澜的颜面。
周砚握着那枚还带着沈听澜体温的银元,指尖微微发烫,他低下头,喉结滚动了一下,终是将银元紧紧攥在手心,低声道:“谢谢先生。”
沈听澜没再说什么,转身走向书房,只是嘴角似乎极轻微地牵动了一下。
到晚饭的点,沈听澜嫌公馆里冷清,便独自一人出了门,穿过一条街,去了常光顾的“成华斋”吃饭。那里环境清雅,几样小菜也做得地道。
外面天色渐暗,华灯初上。周砚早就结束了在沈公馆的帮工。他提着那个装着白衣布鞋的蓝布包袱,走到寄存车行,领回了自己的黄包车。
他爱惜地将叠得整整齐齐的沈家工服和布鞋小心放入车厢内侧的储物格,这才换上了自己那身洗得发白、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衣和一双鞋底磨得有些薄的布鞋。重新变回了那个在北平街头为生计奔走的车夫。
临近的几条街,尤其是东四这一带,饭馆、酒肆林立,霓虹闪烁,人声鼎沸。正是晚市最热闹的时候,西装革履的先生、旗袍卷发的太太小姐们穿梭往来。周砚的黄包车很快便迎来了客人,他拉了两趟,车资不错。将第二位客人送到地方后,他停在街边,拿起挂在车把上的旧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水,稍稍喘口气。
“砚子!”
一声洪亮的呼喊传来。周砚回头,看见王大庄拉着他那辆更显破旧的黄包车兴冲冲地跑过来。王大庄比他大几岁,身材壮实,皮肤黝黑,不识字,也从不看报,但为人极其热心肠,是周砚刚入行时就认识的兄弟。
“大庄哥!”周砚一改在沈公馆时的拘谨,脸上立刻绽开爽朗的笑容,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眉眼间的锐气在好友面前化为了纯粹的欣喜,“真巧,我这两天还念叨你呢!”
“可不是嘛!昨天跟我那对象去看戏了,还念叨你呢!”王大庄把车停在周砚旁边,用袖子抹了把汗,“咋样?之前那活儿,真就黄了?”
周砚笑容淡了些,点点头:“嗯,就因为我妹……那天没去,掌柜的说不守规矩,不用了。”为了那份工,他当初没少下功夫,到底还是有些惋惜。
王大庄一听,立刻骂骂咧咧起来:“呸!什么玩意儿!一天不去就能抹了你前头所有的好?这种刻薄东家,不去也罢!咱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