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早晨永远是经久不衰的雄鸡奏鸣曲,嘹亮高亢的报晓声穿透空阔的田野,田里的野菜醒了,顶着挂满晶莹珠露的帽子,等着村头的阿婆把它们带回家。晨雾化成细小的珠网,转棉棉的趴在瓦檐上、竹篱吧上,还有田埂边的草垛上。无论世界正经历怎样的艰难,大自然的样子,永远遵守着生长的本色。
看了一眼身边仍然熟睡的妻子,李戈缓缓地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窗边,轻轻推开那扇布满皱纹的窗子,一阵混杂着泥土和青草腥气的风迎面呼来,李戈猛的吸了一口,在城里,很少有机会能呼吸到这种大自然的气息。其实,此次他来梁村是带着两个目的来的,一是请梁国华去南宁帮他一起管理船行,二是受老师之托,来梁村见一个人,准备帮老师利用自家船从百色接人转运他们到桂林。昨晚和梁国华谈了许久,诚意邀请他去南宁共事,但不知怎么的,那家伙就是不答应。
太阳出来了,像个浸在水里的蛋黄,慢悠悠地从远处的田边站起来,刚插的秧苗,一行行站得齐整,嫩绿欲滴,叶尖上挑着的露珠子,被阳光照得黄澄澄的,像撒了一地的黄宝石,田埂边上的白花草,星星点点的细花,风一吹,摇曳多姿。
“想不到这里能看到这么好的春天景色”静华悄悄走到李戈身边,挽着他的手,依着丈夫,眺望窗外满眼的绿色:“戈哥,我想到四句诗:新晴原野旷,极目无氛垢。梁村晨风暖,你我并肩头。”李戈惊喜地看向妻子,象意外拾到珍宝一样,伸手环抱着妻子的腰,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宝宝,你把王维的《新晴野望》改的太好了,极为应景。白水明田外,碧峰出山后,后面两句,就不适合这里了”
静华趴在丈夫的胸前,她低垂双目,睫毛在眼下投出浅影,那熟悉的心跳声咚咚地振着她的心,软软地说:“戈哥,谢谢你带我来。从小在城里长大,我还真没来过农村,更不用说住在农村了,想不到村景也这么宁静美丽。”
“以后我带你去看祖国河山,百色的澄碧湖也很美。”说着,李戈的手不停地在静华身上摩梭,不停地俯首吻着妻子秀发,贪婪地呼吸着妻子发间的桂花香。
小夫妻在屋里说着绵绵情话,门口却站着一个落单的人,梁国华本意是来叫醒他们的,因为母亲煮好了早餐。他先是去侧房没看到丽姐,所以就径直走上二楼,李戈昨晚和他交谈,邀请他去“天宝船行”做副总,他一直不肯答应,他在犹豫,他那颗同样青春跳动的心对静华生出了不一样的情愫,静华美丽大方、心地善良、知书达礼,浑身透着一股清新脱俗的风韵,自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他不由自主地喜欢这个女子,可是她却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的妻子,为此,他自责起来,不断告诉自己不该有这个念头。
正犹豫着是否要敲门,丽姐端着一大盆水走了过来:“梁先生,早。”声音有点大,有点刻意告诉屋里的人。
梁国华眼神闪躲,满脸尴尬,急忙解释:“我没敲门,不知道他们醒了没有,想叫他们下来吃早餐,煮好了放久怕凉了。”
“好的,梁先生,我来吧,这是我该做的事。”丽姐笑迷迷地看着他,示意他让个走动的位置。
嗯了一声后,梁国华转身,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迅速走下楼。
大厅圆桌上摆着热腾腾、香喷喷的新米粥和辣椒、腐乳。梁国华独自坐在桌边守着,看到穿戴齐整的小夫妻珊珊而来,佯装生气地说:“你俩要是再不起来,我可要去敲门了。”说着站起来,拿起桌面一个小圆碗,就要打粥:“城里人睡惯懒觉,这里一早鸡就打鸣。乡里乡下就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
跟在身后的丽姐赶紧小跑到桌前,抢过汤勺:“梁先生,我来,我来。”梁国华把勺子交给丽姐。
静华今天穿一件天蓝色的素锦棉麻旗袍,朴素低调,落落大方的走到桌边,坐了下来,李戈则穿一件大襟右衽的深蓝色长衫,显得儒雅、含蓄,他戈接过丽姐递过来的粥,用勺子边搅动边说:“其实城里比这更嘈,天还没亮,糖糕糯米饭的叫得比这里的鸡还欢呢。比乡下还早,不信你来我们家住,体验一下。”春风满面的李戈看着梁国华,眼睛眨了一下,趁势又暗暗的提到昨晚的邀请。
梁国华一脸无辜的样子笑着,假装没听懂李戈的话中话,把腐乳罐往他们前面一推,眼里盛满了关爱:“今天是关帝庙会,有大戏唱,算是大圩,比往日的圩日更热闹。上午赶圩下午我陪你们到八尺江钓鱼。”
“我正想好好看戏呢,听你说了很多次了,一直没机会来看。”李戈说着,手却没闲着,往静华碗里夹了半块腐乳;“腐乳送粥,很好吃。”
静华回馈丈夫甜甜的笑脸,用筷子点了点那块腐乳,混在粥里,用勺子舀到嘴里,一副享受的样子:“确实好吃,回头家里也备一点。”
盯前他们两夫妻在秀恩爱,梁国华羡慕不已,碗里的粥都不香了,故意用筷子敲了一下碗边,眼晴直勾勾地看着李戈,暗暗地说:“你这小子,太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