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继续下移。
【2014月7月17日,晴。】
【今天霍斯阳很早就出门了,一回家他就拿出一个蓝色的天鹅绒盒子,然后单膝跪地,打开,是一枚很漂亮的银戒指。】
【他拉起我的手,要我嫁给他。】
【我看着跪在我面前的霍斯阳,看着他手里那枚闪闪发光的戒指,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似乎把我的沉默当成默许,站起身,将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尺寸刚刚好。】
【然后他捧起我的脸,轻轻吻我,他的吻很温柔。】
【“嫁给我,好不好?”】
【他一边吻我,一边问。】
【我觉得好烦。】
【我想拒绝他的亲吻,也想拒绝他的求婚。】
【我最终还是推开了他。】
【他果然很生气。】
【花景也在,他去和霍斯阳说了些话,霍斯阳就不生气了。】
日记到这里,霍斯阳的呼吸猛地一顿。
他想起来了。
那天他求婚被拒,确实怒不可遏,是花景在他耳边低声劝慰,说兰懿身体不好,情绪不稳,不能逼得太紧。
他当时还觉得花景懂事,为主分忧。
可日记里的下一句话,却像一把淬毒的尖刀,直直捅进他的心脏。
【我好喜欢花景,我想要花景一辈子和我在一起。】
【只要花景在我身边,霍斯阳就不会弄疼我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
霍斯阳眼前阵阵发黑,撞在书桌角的肋骨再次传来尖锐的剧痛,提醒着他这一切不是噩梦。
喜欢?
想要一辈子在一起?
因为花景在,他霍斯阳就“不会弄疼”他了?
所以,在他的宝贝眼里,花景是保护神,而他霍斯阳,是那个需要被提防、被隔绝的施暴者?
“呵。”
一声极低的、破裂的笑声从霍斯阳喉咙里挤出来。
花景。
竟然是花景。
那个从小跟在他身边,他视作左膀右臂,他最忠心耿耿的一条狗!
他把自己的所有物,自己视若珍宝的人,交到这条狗手里照顾。
霍斯阳猛地想起,不久之后,花景主动请缨,去欧洲处理朱雀会最棘手的基金会,他当时还嘉奖了他的勇气可嘉,一个只在阿达维亚读过一些酒店管理的专科生,居然想起来去欧洲挑战从未涉足过的金融业务。
现在想来——那分明是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