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卑斯14
线继续下移。

    【2014月7月17日,晴。】

    【今天霍斯阳很早就出门了,一回家他就拿出一个蓝色的天鹅绒盒子,然后单膝跪地,打开,是一枚很漂亮的银戒指。】

    【他拉起我的手,要我嫁给他。】

    【我看着跪在我面前的霍斯阳,看着他手里那枚闪闪发光的戒指,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似乎把我的沉默当成默许,站起身,将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尺寸刚刚好。】

    【然后他捧起我的脸,轻轻吻我,他的吻很温柔。】

    【“嫁给我,好不好?”】

    【他一边吻我,一边问。】

    【我觉得好烦。】

    【我想拒绝他的亲吻,也想拒绝他的求婚。】

    【我最终还是推开了他。】

    【他果然很生气。】

    【花景也在,他去和霍斯阳说了些话,霍斯阳就不生气了。】

    日记到这里,霍斯阳的呼吸猛地一顿。

    他想起来了。

    那天他求婚被拒,确实怒不可遏,是花景在他耳边低声劝慰,说兰懿身体不好,情绪不稳,不能逼得太紧。

    他当时还觉得花景懂事,为主分忧。

    可日记里的下一句话,却像一把淬毒的尖刀,直直捅进他的心脏。

    【我好喜欢花景,我想要花景一辈子和我在一起。】

    【只要花景在我身边,霍斯阳就不会弄疼我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

    霍斯阳眼前阵阵发黑,撞在书桌角的肋骨再次传来尖锐的剧痛,提醒着他这一切不是噩梦。

    喜欢?

    想要一辈子在一起?

    因为花景在,他霍斯阳就“不会弄疼”他了?

    所以,在他的宝贝眼里,花景是保护神,而他霍斯阳,是那个需要被提防、被隔绝的施暴者?

    “呵。”

    一声极低的、破裂的笑声从霍斯阳喉咙里挤出来。

    花景。

    竟然是花景。

    那个从小跟在他身边,他视作左膀右臂,他最忠心耿耿的一条狗!

    他把自己的所有物,自己视若珍宝的人,交到这条狗手里照顾。

    霍斯阳猛地想起,不久之后,花景主动请缨,去欧洲处理朱雀会最棘手的基金会,他当时还嘉奖了他的勇气可嘉,一个只在阿达维亚读过一些酒店管理的专科生,居然想起来去欧洲挑战从未涉足过的金融业务。

    现在想来——那分明是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