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无期徒刑
只剩下两潭死水,偶尔泛起涟漪,也是悔恨、痛苦和自我厌弃的波澜。

    他无数次在深夜惊醒,浑身冷汗。梦里,有时是刘建明血肉模糊、向他索命的脸;有时是李莲莲哭泣着求他原谅,转眼却又投入刘建明的怀抱;有时是父母苍老而绝望的眼神;有时,则是那部被他扔进江水的手机,在漆黑的江底闪烁着刺眼的、属于过去幸福的光……

    他开始反复回想那个夜晚的每一个细节。如果他没有去江边?如果他没有去“寻爱”酒吧?如果他没有点那六杯威士忌?如果他没有去卫生间?如果……如果他能在那最后一拳落下之前停下来?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

    数月后,深夏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庄严肃穆的国徽高悬在审判席上方。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刘建明的家属,低声啜泣着,偶尔投向被告席的目光充满了刻骨的仇恨;有闻讯而来的记者,架着长枪短炮,准备记录下这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血案判决;也有少数张串串曾经的同事和朋友,面露唏嘘和复杂之色。

    张串串穿着黄色的看守所马甲,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入法庭。他比之前更加消瘦,囚服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头发被剃短,露出了青色的头皮,更显得脸色苍白憔悴。他低着头,目光始终落在自己脚踝沉重的镣铐上,不敢看向旁听席的任何方向。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声音洪亮而冰冷,列举着他的罪行:“……被告人张串串,因婚姻家庭纠纷,心生怨恨,尾随被害人刘建明至‘寻爱酒吧’,在卫生间内,对被害人进行持续、猛烈的殴打,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是他父母倾尽家财请来的,尽力为他做着辩护,强调他是“激情犯罪”,有自首情节(酒吧保安报警后未离开),认罪态度良好,且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本案的直接原因……

    法官偶尔发问,声音沉稳而不带感情。

    当传唤证人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上了证人席。是李莲莲。

    张串串的身体猛地一僵,他终于抬起了头,看向那个他曾经无比熟悉、如今却感到无比陌生的女人。

    李莲莲也瘦了很多,原本明媚的脸庞失去了光彩,显得苍白而脆弱。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衣服,不敢看张串串,目光游离,双手紧紧攥在一起。她陈述了与张串串的婚姻状况,承认了自己与刘建明的婚外情,证实了事发当晚张串串发现真相后的激烈反应。

    “他……他当时很生气,说要杀了刘建明……”李莲莲的声音带着哭腔,细若蚊蚋。

    这句话,像一把淬毒的匕首,狠狠刺穿了张串串最后一点侥幸。他闭上眼睛,感觉到一种彻骨的冰凉。他并不恨李莲莲说出事实,他只是突然觉得,他们三个人——他、李莲莲、刘建明——都被命运的旋涡卷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没有人是赢家,所有人都付出了惨痛的、无法挽回的代价。

    庭审持续了很长时间。控辩双方激烈交锋。但张串串的心,却仿佛已经跳出了这个过程。他知道结局早已注定。区别只在于,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

    最终陈述时,审判长看向张串串:“被告人张串串,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张串串缓缓站起身,镣铐哗啦作响。他环顾法庭,目光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扫过旁听席。他看到了刘建明年迈的父母那悲痛欲绝的眼神,看到了自己父母那瞬间苍老十岁、老泪纵横的脸。他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痛得无法呼吸。

    他转向审判席,深深地鞠了一躬,久久没有直起身。

    “我……认罪。”他的声音嘶哑,却异常清晰,“我对不起刘建明和他的家人,我剥夺了他的生命,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我也对不起我的父母,让他们蒙羞,让他们晚年无依……我……我更对不起……李莲莲……”

    说到这个名字时,他的声音哽咽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死水般的平静。

    “是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被愤怒和仇恨蒙蔽了理智,走上了无法回头的绝路……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一切惩罚……只希望……我的悲剧,能警示其他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选择暴力……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毁灭一切……”

    他说完了,再次低下头。法庭上一片寂静,只有刘建明家属压抑不住的哭泣声。

    休庭合议后,审判长重新入席,宣读判决书:

    “……被告人张串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系激情犯罪,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注:此处可理解为张串串父母变卖家产进行的赔偿),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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