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见到一种描写,叫鲜血如喷泉一样飞溅。
文良松开被他夹在腋下,面部埋在他胳肢窝那人时,我见到了真正意义上的鲜血喷泉。
从被扎破的脖子大动脉中,飞射而起的鲜血,起码有两米高。
鲜血升空后,又跟雨一样浇落,淋得鸭客,小敢,小平头以及其他人满头满脸。
即便是青天白日,在场都是些披着人皮的人渣,依然被这浇落的鲜血惊在原地,仿佛忘记怎么动弹。
不要说被鲜血淋到的人,我,街边的向忠,看着那边的洪福亮等人都在这刹那出神。
我没有亲手杀过人。
但我见过杀人,不管是被一枪打烂脸的徐小刚,还有被鸭客一铲子捅死的那人。
我都亲眼见到。
但我没有见过有人这样杀人。
在刑事上对杀人案有一种说法,大部分命案都是过激杀人。
比如争吵中,一方情绪激动,失手把人杀死。
或者在群体斗殴中,失手把人打死。
这种情况下,杀人并不是本意,只是天意。
人越冷静,杀人的负担也就越重,几千年来,历朝历代杀人都是需要偿命的。
不管是对同类相杀的基因恐惧,还是因为从古至今刻在骨子中,对律法严惩的惧怕。
都让杀人成为一件心理负担极重的事。
不说普通人,即便是国家暴力机器训练出来的士兵,上战场屠杀过多都容易精神失常,患上PTSD。
我从来没有见过,文良这样的杀人手法。
在他之前没有见过,在他之后也没有从别人身上见到过。
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当时的文良,一直到几年后,我看见大痣杀鸡。
揪住鸡的鸡冠,将鸡脖子暴露出来,锋利的刮胡刀刀片划过,一只鸡就杀好了。
那一刻我浑身一震,将大痣杀鸡和文良这天在街上的身影重合起来。
文良此时杀人,也是从地上将人揪起,把脑袋夹在腋下,身体受到重力从而让脖子最大限度暴露出来。
一刀穿喉。
跟杀鸡一样。
第一个被杀的人,脖子爆发出的鲜血喷泉逐渐停息。
所有人都被惊住时,文良已经走到第二个人处,如先前一样。
弯腰,从被砍得半死这人的后脑处将手伸进去,用力往上一提。
这人脸埋在他腋下,脖子暴露出来,刮刀狠狠扎下。
第二道喷泉出现。
这时,我从惊愕中回过神来,文良这一刀跟捅在我身上没有任何区别。
我终于知道,我第一次见到文良,在和他对峙时,那种危险感从何而来。
不是他功夫高,会降龙十八掌。
是这狗日的根本不是人,人命在他眼中跟一棵草没有区别。
所谓的伦理道德,心理负担,对他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来说,完全没有。
所谓的杀人偿命,法律条文,更是不如一张废纸。
常人不是在极怒状态,或者生死大仇之下,与人起矛盾出手都留七分顾忌,别说杀人,重伤都不想。
在文良眼中,杀个人跟点根烟抽没有什么区别。
连杀两人后,文良跨过血泊,终于走到被鸭客硬生生斩断手臂,出气和进气都没有几口的姚大勇身旁。
姚大勇被鸭客和小敢架着,是唯一一个没有倒地的人。
文良空着的那只手五指张开,盖在姚大勇脸上,将他脑袋往后一压。
然后如法炮制,粗短的车床刮刀扎进姚大勇的脖子中。
三刀杀三人。
不管姚大勇曾经做过什么,在所谓的道上有多大名声。
刀斧加身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