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
    谭黎黎看清来人是程意时,也猛地顿住,握着话筒的手指不自觉收紧,连带着嘴里的歌声都卡住了。

    短暂的沉默后,她扯了扯嘴角想笑,眼泪却先一步涌了出来。她慌忙转过身去抹眼角,可越擦,眼泪就越汹涌,她的肩膀也控制不住地跟着她的手上的动作颤抖,为了不让别人看见她的窘态,最后,她干脆直接蹲在了地上。

    压抑的呜咽声混着伴奏音乐飘过来。

    程意和陈千忆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茫然。

    陈千忆用气音问:“什么情况啊?她怎么一看到你就哭了?被你病且意坚的坚强品质给感动哭了?”

    程意也赶紧摇头,同样用气音回:“我也不知道啊!”

    过了好一会儿,谭黎黎才抑制住了自己的眼泪,吸着鼻子站起身,朝沙发摆摆手:“你们别站着了,坐吧。”

    程意刚要开口,陈千忆突然在她背上掐了一把。

    她瞬间想起那个癌症人设,硬生生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挤出个虚弱又感激的微笑。

    服务生添上两套杯子刚要离开,谭黎黎突然开口:“给我也加瓶可乐吧,算在她们账上。”

    她冲程意眨眨眼,“刚才听老板说了你的事,“癌症患者”可得少喝酒。”

    程意的脸“腾”地红了,她应该是闻到她身上的酒味了吧,刚才在清吧,她本来是不想喝酒的,可最后……抱着来都来了的心态,她还是小酌了一小杯。

    她正想解释癌症的事是个乌龙,谭黎黎就已经举起杯子凑到她和陈千忆面前,继续说道:“不过还是谢谢你们来这陪我,我本来打算一个人在这儿待到打烊的。”

    陈千忆反应极快地碰杯:“那我们今天就一起疗伤!”

    陈千忆和程意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唱歌。大学时期,她们就常常在宿舍里放声高歌,甚至有一段日子,程意习惯戴着耳机听歌入睡。后来因为得了中耳炎,她才不得不改掉了这个坏习惯。

    工作之后,程意也经常和同事们一起去K歌。她还发现,唱歌不仅是一种放松,更是一种彼此了解的方式。一些平时交流不多的同事,在KTV里却展现出完全不同的一面。尤其是那些唱得好的人,很容易赢得大家的好感。

    从每个人点歌的风格中,也能窥见他们的性格。真正内敛的人,很少会选择节奏狂放的歌曲;而骨子里热情奔放的人,大概也不会钟意过于安静温柔的旋律。

    即便不唱,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程意也觉得享受。偶尔遇到曾经熟悉的歌,旋律一响,就像瞬间穿梭回过去的某段时光,恍然与曾经的自己重逢。

    闲来无事,吼上两嗓子,压力与烦恼,仿佛也就随之消散了。

    第二天醒来,又会是一条好汉。

    程意起床后,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开始对着镜子一边化妆一边哼歌

    她刚唱到高潮处,手机突然在镜子旁边的一堆化妆品里震动起来,隐约能看到屏幕上正跳跃着“陆沉屿”三个字。

    于是手忙脚乱地拨开那些瓶瓶罐罐和各种规格的化妆刷,按下了接听键,“喂!沉屿,你已经到啦?”

    “在楼下了。”电话那头传来男人低沉含笑的声音,背景音隐约能听到几声夏日的蝉鸣。

    程意对着镜子瞪大了眼,手一抖,指尖的眼线笔差点戳到眼睛:“啊!这么快?不是约的一点半吗?我眼线才画了一半呢!”

    “我也想守时啊!”

    陆沉屿的笑声透过听筒漫过来,带着点耍赖的温柔,“可我坐不住啊,总想早点见到你。”

    程意感觉脸颊瞬间热了起来,连带着说话的声音都软了几分,听起来又轿又软的:“那、那你再等我二十分钟!就二十分钟,我马上好!”

    挂掉电话的后,她就开始对着面前的镜子笑个不停。

    镜子里的人,一头乌黑的长发如墨绸般垂落,发尾轻扫过肩头,带着未加打理的自然弧度,却丝毫不显凌乱,几缕碎发垂落在脸颊两侧,更衬得她脸蛋小巧精致。

    高挺却不失精巧的鼻梁下,是一张微微嘟起的嘴唇,恰似熟透的樱桃般娇艳欲滴,笑起来时,嘴角那对梨涡便会若隐若现。

    最惹眼的还是她那双眼睛,大而明亮,杏仁般的形状,搭配着扇形双眼皮与饱满卧蚕,眼尾微微上扬,生动极了!

    她之所以这么开心,是因为……今天……是他们的大日子!

    她和陆沉屿爱情长跑了九年,终于在几个月前那个飘着细雨的周末修成正果了!

    那天她和陆沉屿同撑一把伞走进房产中介门店,看着桌面上的那套坐北朝南的三居室户型图,陆沉屿突然握住她的手,问她:“就它了?”

    她坚定地点头,“嗯!就它了!”

    这虽然这是套二手房,但好在有电梯,还是学区房,地理位置也好,附近的商超地铁都离的不算远,最关键的是……总价才三百多万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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