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铭雨关切道:“怎么了,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诶呀,怎么出了一身汗,来我给你擦擦。”

    林铭雨掏出一张手帕,林论偏过头避开。

    林铭雨耸耸肩,“别见外,不用跟我客气。”

    林论看了林铭雨一眼,“你胆子真大,就不怕被你二哥发现?”

    二哥指的是冬水玉,林铭雨眼底晦暗不明,变相默认了他跟冬水玉的关系,他没什么需要掩饰的。

    “我的新名字挺好听的,你觉得呢?”

    林论无所谓道:“你开心就好,又不是我叫这个名,我名字比你好听。”

    林铭雨盯着林论,许久后,噗地一声笑出来,“明明我的更好听。”

    那笑声怎么听怎么刺耳,林论好想踢冬闫一脚,最好能把冬闫踢进土里。

    冬闫到底为什么要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如果是因为解非云的死,未免太过鲁莽了。

    林论一向摸不准冬闫的想法,想了几秒就懒得琢磨了,浪费时间在这人身上不值得。

    冬闫爱进他家就进吧,反正也没有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林论可以不在乎,他从小到大遭受过的恶意多了去,在林论眼里,只要不威胁到他的生命,一切都可以放过去。

    但冬闫偏偏要动他那只破破烂烂的兔子,冬闫太清楚那个又丑又旧的兔子对林论的意义特殊。

    那是冬水玉给林论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冬水玉估计做梦都没想到,林论会那么珍惜他的礼物。

    林论当年离开D市带了两个行李箱,一个装日常用品,一个特意用来装这只兔子,兔子被人撕碎过,林论又一针一线给它缝好了,还多往里面塞了棉花。

    以前冬水玉和林论出去逛街的时候,看林论盯着这个兔子看,以为林论喜欢,就偷偷买下来了,其实林论就是好奇多看了两眼。

    也就是那之后,冬水玉被推下楼梯,头部受到重创,血流满地,林论不得不低头恳求冬闫网开一面,让冬水玉去医院急救。

    然而风水轮流转,数年后的今天,冬闫成了败者,还改头换面,变成了一个宠物医生。

    林铭雨问:“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很好,没有讨厌的人,没有讨厌的事,过得特别开心。”

    林铭雨挑眉,“刚才看你在找什么东西,我上班时见到有人丢了个毛绒玩具,就捡回去想给我家猫玩,那个原来是你的呀?”

    “是我的,不知道谁偷走了,你看见人了吗?”林论明知故问。

    “没有耶。”林铭雨笑眯眯回道。

    林论叹气,“我家好像谁都能来一趟,贵重物品一个都不少,偏偏拿走个毛绒玩偶,这个小偷恐怕是老年痴呆了吧。”

    “哇,那还挺稀奇的呢。”

    林论真的忍不住想抽他。

    林铭雨一身白大褂衬得他文质彬彬,比林论高半个头,跟冬水玉差不多高,林论得稍微仰起头才能看着他。

    林论嘴唇嚅动,有什么话呼之欲出。

    小区门口有几个人路过,都是宠物医院的客人,林铭雨微笑着跟他们招呼,林论及时咽下即将说出口的话。

    随后林铭雨像普通朋友那样问道:“差点忘了你还养狗了,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来着?”

    “小土狗吧,越看越喜欢。”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品种狗呢,那些狗好看又聪明,你那么懒,养它们省心得多。”

    “小土狗很可爱,这就够了,你想说什么?”

    林铭雨笑盈盈道:“聪明的狗不是更可爱吗?它们更擅长讨好主人,只要主人的一个眼神,聪明点的狗就能点头哈腰服务好主人,何必要养一只不了解主人的笨狗呢?蠢的要死,简直是浪费主人的时间。”

    林论冷静回击道:“太聪明的狗好像会看穿人在想什么,分不清到底谁是狗谁是主人,这怎么行?主要取决于主人怎么看待吧,养什么狗是个人喜好问题,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林铭雨哼了一声,不慌不忙劝告道:“希望林先生不要养了不喜欢的狗,到最后弃养掉呢。被抛弃过的狗啊,长大了会很伤心,它会时刻铭记着被主人遗弃的那一刻……日日夜夜。”

    “我没养过狗,但我有信心养好我喜欢的,笨点我更喜欢。我要养就会好好养,从一而终。”

    林铭雨笑而不语,脸色有点难看。

    **

    刘昀在林论出去的那会功夫,将林论屋内边边角角都排查了一遍,没有监听器,没有针孔摄像头,刘昀松了口气。

    林论出了一身汗,回来去洗了个澡。

    刘昀站在阳台的玻璃门前,端详着近在咫尺的对楼,两栋楼之间的距离比他想象中的要近。

    林论没有做任何防盗措施,连防盗网都没有,刘昀来的时候,玻璃门的插销都没锁,林论的防范意识真的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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