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在叶拭雪十三岁时,为了任务需要,雇主曾在他的后颈植入了一块劣等的短效Alpha腺体①。

    在正规植入腺体时,腺体的类型要参考个人的身体测试报告,来决定Alpha与Oga。

    因而,当这份报告被送往雇主手中时,雇主告诉他:“小子,这不是什么乱七八糟,这可是上等货。你是天生的Alpha,要配最凶悍的信息素!”

    所以有了“黑玫瑰”。

    雇主阐释“它”的属性:凶猛、强大、不可战胜。

    可却没人告诉他:辛辣、甘苦,枯萎、腐烂。

    所有味阶混合在一起,变成了只属于他的黑玫瑰冷香。

    贫民窟的垃圾堆里住着一位看破红尘的佛子——据说这家伙以前是个倒卖腺体的掮客,后面被黑/帮拿刀砍怕了,干脆破罐子破摔,丢弃一身家当,留在贫民窟当了和尚。

    他剃了头,画上戒疤,在垃圾堆和下水道里辗转传\教,信的人却寥寥,因为他是个赛博和尚——他敲着全息木鱼,靠意识上线打坐,胸前的大佛珠是街边的中控灯泡,一到晚上就和须臾城的霓虹灯一块儿闪。

    但人贱志不贱,佛子是个有信仰的人,他热衷追求西方长生大道。

    然而,佛子许久不闻色声,境界堪称登峰造极,却在和叶拭雪相逢的刹那圆了寂。

    佛子临死前指着叶拭雪说:“阿弥陀佛……汝身上存有污秽之气,是撒旦之子,恶魔在世!汝此生都难逃一‘亡’!”

    叶拭雪很想说:如来其实不管恶魔,您修串了。

    可偏偏,佛子说得灵验。

    叶拭雪与“死”相伴相生,难舍难分。

    在那之后,短效腺体的副作用就形如恶魔的爪牙,将他囚困了整整两年——

    狂躁、焦虑、精神颠乱、加倍自残……他成瘾于“以痛止痛”。

    于是他亲手用生锈的剪刀搅烂了自己的后颈,让腺体变成了一滩血红的烂泥,神经在尖刀下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那个时候,他十五岁。

    痛苦似药酒,辛辣又甘苦;他生如残玫,枯萎后腐烂。

    后颈处的裂口像一张大嘴,张合吐着血。叶拭雪赤着脚跑出去,跑出垃圾堆,跑出贫民窟——

    他从没有向贫穷低过头,更没有害怕过霓虹灯。他不怕佛子的诅咒,“活着”就能驱赶所有厄运。

    要有明天,明天……

    破巷子一楼的彩色电视机正在播放新闻:“今日是三月十五日,‘平安口罩’每月的无偿修复神经慈善活动再次开启,限额十人,先到先得哦。”

    ——神经修复,这就是他的明天。

    于是在摩天楼下,叶拭雪见到了常庆云。叶拭雪从垃圾桶里跳出来,血淋淋的,像只出了车祸的流浪猫。

    可他不能让自己看起来很弱,尽管他因为失血过多,脸色发灰。

    常庆云是“平安口罩”的企业家,已到中年,但他的眼神却不算柔和,西装里溢出亡命徒的气息。

    旁边的助理驱赶道:“名额满了,别挡道,臭小鬼。”

    少年很孤勇,他对西装大老板说:“我需要你救我。但我会报答你,帮你杀人,因为我就是干这个的。”

    常庆云皱起眉,似乎在怀疑自己的眼睛,毕竟没有底层贫民能来到这儿,他们都躲在霓虹灯照不见的窟窿里当老鼠。

    常庆云说:“你多少岁。”

    “二十。”叶拭雪谎报称,“我只是看起来小,其实已经到了可以当赏金猎人的年纪。”

    “小鬼。”常庆云用戴着扳指的拇指推搡他,查看他身上的针孔,似乎并不想与他多接触,“你打了太多镇痛剂。”

    “镇痛剂可以为你们节约麻醉成本。”叶拭雪怕他拒绝,拿出最后的筹码,“我知道你们在搞人体实验!新闻上说的都是屁,你们把人命当消遣品,但我愿意做这个消遣品。”

    这话说出去就是死,但叶拭雪不怕死。正因为他不怕死,所以他才敢赌最后的“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叶拭雪快要因为去而复返的疼痛而昏倒。

    常庆云只是平静地看着,然后,笑了。

    他把少年带进正规的手术台,为少年做了神经修复手术,再把少年带回了家。

    从此过后,叶拭雪再也没有回过贫民窟。

    他不再受饿挨冻,也不用再靠打架换取酬金,房间里再也没有下水道的腥臭。

    常庆云家里有个长女和小儿子。

    大姐是个不怒自威的女人,她不常笑,好像很讨厌两个弟弟,但她会记得叶拭雪的生日,还会把叶拭雪拦在身后,独自面对暴徒。

    大姐拿手指狠戳他的额心:“收拾不了烂摊子就别再招惹那些家伙!”

    叶拭雪固执道:“我能解决。”

    大姐打了他一巴掌:“家里不能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