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醒醒想,大抵是谢凛在她面前太过平常,除了吃喝上展现了些特权阶级的奢华,平素里没正行的样子让她放松了警惕。
总是会忘掉,她现在男朋友是谢家的三公子,人人眼里,跺一跺脚京市都会抖三抖的谢家。
叶醒醒第一次见到谢家人,是十七岁。
她跟着师傅进京,怯懦紧张,因了从小颠破流离,发育的晚,又矮又瘦,每每套上戏服,都像是坠了千斤重似的。
头面一画,脸只有巴掌大,普通话都说不太明白。
师傅说,全靠谢部长点头,他们才能拿了这国家的扶持基金,在京市落脚。
金额令人咋舌。
叶醒醒第一次听过这样多的钱,不像以前东奔西跑,一张票只要十五块,后来戏曲式微,多是各地文旅请他们去做义演,给的钱更少,来的人也更少。
师傅这才不得不另辟蹊径,拖家带口落在了这人人都是权贵的京城里。
那场给谢家唱的专场戏,他们排了足足月余。
每日白天唱,晚上练,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脚步都刻印在骨子里。
师傅说,给贵人们唱,和跑堂口时不同,要重新编剧。
那是叶醒醒这么多年唱过最难的一场戏。
但她早已经不记得那场表演中,台下的人中是否有谢凛,她甚至眼神都不敢落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
只记得每一个动作都刻在骨血里似的,到现在都不能忘掉。
现如今看着谢凛那双黝黑的眸子浸满了寒意,又觉得命运当真戏弄人。
那时候便是告诉了她十年后她会与谢家公子谈恋爱,她都会觉得定是上天看错了命运簿,在跟她开玩笑。
当下却也顾不得那么多,叶醒醒小碎步跑上前去,揣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仰着头看他。
她惯来会哄人。
扯着谢凛的衣摆,好脾气的问着,“你是来找我的对不对?”
谢凛冷着脸,没有应。
“你带我去吃东西好不好,你不在我都只能吃食堂的。”
叶醒醒在学校里总是穿得简单。
一条深棕色的亚麻长裙,束着马尾,跑过来时一晃一晃的,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稚气未脱的清丽。
她没有解释原因,也没有为自己辩白,只说没有他的日子,她吃的不好。
谢凛原是有天大的脾气,他甚至想问问她,是不是根本不喜欢他,别人的爱情不都是黏在一起的。
这一刻却觉得是自己性急了,好像一直都是她在哄着他。
自己半点男人的气概都没有。
当即吐了一口气,伸手一把把人拉进怀里,头埋在她的颈内,半响没有动。
叶醒醒纵着他抱着自己,可到底人来人往,不少人把目光投向他们,却迫于谢凛的气场,又连忙低头快步走掉。
“谢凛,我想吃司马胡同的糖水小圆子,我今晚不回学校住了,不过你要等我一下,我要上去收拾一下东西。”
论文到了这个阶段,也算可以暂停,离九月的金秋活动在即,叶醒醒想,她是喜欢谢凛的,两个人在一起,总要为彼此付出些什么。
她总要在这几天里把他哄好,不然项目开始后她是怎么也抽不出时间和他谈风花雪月的恋爱的。
她图顾奕琛的温柔,图谢凛短暂的一颗真心,她付出她为数不多的时间和精力,算得上公平。
哄一哄人而已,她自小哄得人,低的头,可比这多上许多。
更何况谢三先生在她这里总是好哄的。
谢凛果然起了身,捏着眼前人的耳垂,滑腻的手感,爱不释手。
“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不行,”叶醒醒摇了摇头,“你去那边的林子里,你太帅了,会有很多人觊觎我的男朋友的。”
明明是怕被人认出自己,却用了这样的说辞。
谢凛伸手敲了下她的额头。
聪明又诡辩的狐狸,惯来会说些好听的。
却也听着她的话,人走到了旁边的浓阴里。
烈夏的日头长,明明已经过了七点,天却还是澄明泛白,他站定在绿荫里,一身浅灰色暗纹亚麻衬衣,内里穿了银灰色丝质T恤,比学校里阳光明媚的男大学生多了不可窥探的矜贵,却又比西装革履的男士多了份随性恣意。
引来频频目光。
谢凛今儿个是从沈默那里过来的。
焦家的事情定了性,他不能再过多的伸手,但至少保了焦作年,只是以后焦公子改称焦总,再没有焦家。
倒是焦作年,通过沈默,要把古董的生意交给他。
“焦先生说,他目前在海外万事不方便,跟宝德集团的拍卖业务也很难再开展,怕被人抓了把柄。”
谢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