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台上的墨,握好那玳瑁管紫毫笔,沉声道:“且瞧好了。”
话落,已是笔下生风,挥墨书写起来。
陈若迎轻轻松了口气,方觉自个儿是误会了。
崔侍卫一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写毛笔字自然要比她好太多,但见寥寥几息之间,他便已写好数行。
古人云“酒为旗鼓笔刀槊,势从天落银河倾”(1),正与他此时气势相当。
陈若迎此前已看过他写字,那时他写的也许是奏折或来往信件,要正式许多,眼下想是喝醉了,下笔之间洒脱肆意得很。
他就写在她的小字旁,大字充斥整张纸面,将她的字牢牢圈住,隐隐有压迫之势。
他愿意教她,她自然看得认真,眼睛只凝在他笔尖,也不敢看旁的地方。
毕竟心中那猜测还不曾散去。
男人写好了也未曾搁下笔,只道:“你握笔的姿势便是错的,下笔自然也不对。”
他沉吟一番,再次道:“也罢,我亲自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