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是孝桓皇帝延熹年間,扶風有男子殺妻父、妻兄,廷尉判株連其妻。
“一樁是孝靈皇帝光和年間,河東有男子殺妻家數人,河東太守判不當株連。
“兩樁皆是事比。
“皆有成例可循。”
向朗與李嚴二人不時偷偷去看天子面上神色,見天子微微點頭,已大概明白了天子所為何來,確實到了該重修律法的時候了,也沒有比現在更適合的重修律法的時機了。
而兩人想法此刻出奇一致:天子之所以召我至此,難道說要讓我主持修律之事?
劉禪這才從案後站起身來,負著手踱了幾步,目光從向朗面上移到李嚴面上,又從李嚴面上移回向朗,最後開口道:
“二卿之所以爭論不休,王遊與縣承之所以判決有異,非是因為誰對誰錯,而是因為大漢律法本身,沒有給出答案。”
二人聞言且驚且喜,連道果然!
卻聽天子繼續道:
“律文太簡。
“不道株連妻子,七個字而已。
“何種情形下當株連,何種情形下不株連?律文不問,則諸卿百官便只能靠事比。
“事比越積越多,便相互矛盾。一矛盾,便有了此縣縣長與縣丞迥然不同的判決,也有了向府君和李卿今日之爭。
“類似的案子太多太多,二卿適才拿到的幾份卷宗,全是這般律令科比相互矛盾的案子,卻未必有此案的情理公義可引。
“王遊、縣丞、向公、李卿,皆是一片公心,尚有此爭,那麼,倘若遇到奸官猾吏呢?
“想讓他活,便引向公之事比。
“想讓他死,便引李卿之事比。
“無論怎麼判,皆有成例可依,都不算枉法。
“這便是大漢律今日癥結所在。
“律文太簡,情形太繁。
“簡不足以馭繁,便只能靠事比。
“事比一多,便給了奸官猾吏上下其手之餘地。
“其妻是否遭到株連,最後不取決於律令科比,而取決於她落在哪個縣,遇到哪個官。”
劉禪言即此處不再踱步,目光也重新落在向朗與李嚴身上:“二卿應已猜出來了,朕要修律。”
“陛下聖明!”二人確實已經猜到了天子用意,齊齊躬身,又齊齊用官話套話拍了一下。
向朗拍完當先開口:
“漢律自蕭相國定九章以來,四百年間,令、科、比越積越繁,莫說百姓無從知曉,便是廷尉郡守,也不能遍覽,民間早已怨聲載道,確實該刪繁就簡了。”
劉禪聽罷,微微點頭,卻道:
“非只是刪繁就簡。”
向、李二人俱是一怔。
“還須把律、令分開。
“大漢法制,律、令混雜一處。
“刑、民、行政之法,全部攪在一處。
“一縣長、縣丞不過欲查刑法,入得藏書之處,入目皆是民政之法,這是何道理?
“往後,刑事入律,行政入令。
“便如《軍令》只掌軍事一般。
“《州郡令》專管地方行政。
“《尚書官令》專管中央官制。
“律專管定罪量刑。
“令則專管日常政務,互不混淆。”
“陛下聖明!”兩人又是一拍。
劉禪卻是搖頭連連,繼續道:
“至於律,亦非止刪繁就簡。
“朕要修的,是一部律疏。”
“律疏?”向朗頓時疑惑。
李嚴面上也露出不解之色。
劉禪溫聲解釋道:
“律是正文,疏是解釋。
“每一條律文之下,皆附上朝廷疏議。
“疏議者,便是這條律文的唯一解釋。”
“唯一解釋?”向朗依舊皺眉。
“正是。”劉禪道。
“每一條律文之下,皆要以疏議來解釋律文,這條律文究竟是何種意思,適用於何種情形,不適用於何種情形,為何要如此規定,道理究竟在何處?
“從今往後,天下斷獄,皆以此疏議為準。
“疏議上有的,便是律意。
“疏議沒有的,便不是律意。”
堂中一時又靜默下來。
向朗二人俱是恍然大悟。
大漢的律法之所以臃腫至此,根子便出在那兩個東西上,一是令,二是比。
天子頒詔,可成令,其效力與律等同。
地方斷案,可成比,往後便能援引為據。
解釋律法的權力分散在無數人手中,今日你添一條,明日他加一樁,日積月累,自然臃腫不堪、矛盾百出。
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