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节
    “哪兩樁?”

    “一樁是孝桓皇帝延熹年間,扶風有男子殺妻父、妻兄,廷尉判株連其妻。

    “一樁是孝靈皇帝光和年間,河東有男子殺妻家數人,河東太守判不當株連。

    “兩樁皆是事比。

    “皆有成例可循。”

    向朗與李嚴二人不時偷偷去看天子面上神色,見天子微微點頭,已大概明白了天子所為何來,確實到了該重修律法的時候了,也沒有比現在更適合的重修律法的時機了。

    而兩人想法此刻出奇一致:天子之所以召我至此,難道說要讓我主持修律之事?

    劉禪這才從案後站起身來,負著手踱了幾步,目光從向朗面上移到李嚴面上,又從李嚴面上移回向朗,最後開口道:

    “二卿之所以爭論不休,王遊與縣承之所以判決有異,非是因為誰對誰錯,而是因為大漢律法本身,沒有給出答案。”

    二人聞言且驚且喜,連道果然!

    卻聽天子繼續道:

    “律文太簡。

    “不道株連妻子,七個字而已。

    “何種情形下當株連,何種情形下不株連?律文不問,則諸卿百官便只能靠事比。

    “事比越積越多,便相互矛盾。一矛盾,便有了此縣縣長與縣丞迥然不同的判決,也有了向府君和李卿今日之爭。

    “類似的案子太多太多,二卿適才拿到的幾份卷宗,全是這般律令科比相互矛盾的案子,卻未必有此案的情理公義可引。

    “王遊、縣丞、向公、李卿,皆是一片公心,尚有此爭,那麼,倘若遇到奸官猾吏呢?

    “想讓他活,便引向公之事比。

    “想讓他死,便引李卿之事比。

    “無論怎麼判,皆有成例可依,都不算枉法。

    “這便是大漢律今日癥結所在。

    “律文太簡,情形太繁。

    “簡不足以馭繁,便只能靠事比。

    “事比一多,便給了奸官猾吏上下其手之餘地。

    “其妻是否遭到株連,最後不取決於律令科比,而取決於她落在哪個縣,遇到哪個官。”

    劉禪言即此處不再踱步,目光也重新落在向朗與李嚴身上:“二卿應已猜出來了,朕要修律。”

    “陛下聖明!”二人確實已經猜到了天子用意,齊齊躬身,又齊齊用官話套話拍了一下。

    向朗拍完當先開口:

    “漢律自蕭相國定九章以來,四百年間,令、科、比越積越繁,莫說百姓無從知曉,便是廷尉郡守,也不能遍覽,民間早已怨聲載道,確實該刪繁就簡了。”

    劉禪聽罷,微微點頭,卻道:

    “非只是刪繁就簡。”

    向、李二人俱是一怔。

    “還須把律、令分開。

    “大漢法制,律、令混雜一處。

    “刑、民、行政之法,全部攪在一處。

    “一縣長、縣丞不過欲查刑法,入得藏書之處,入目皆是民政之法,這是何道理?

    “往後,刑事入律,行政入令。

    “便如《軍令》只掌軍事一般。

    “《州郡令》專管地方行政。

    “《尚書官令》專管中央官制。

    “律專管定罪量刑。

    “令則專管日常政務,互不混淆。”

    “陛下聖明!”兩人又是一拍。

    劉禪卻是搖頭連連,繼續道:

    “至於律,亦非止刪繁就簡。

    “朕要修的,是一部律疏。”

    “律疏?”向朗頓時疑惑。

    李嚴面上也露出不解之色。

    劉禪溫聲解釋道:

    “律是正文,疏是解釋。

    “每一條律文之下,皆附上朝廷疏議。

    “疏議者,便是這條律文的唯一解釋。”

    “唯一解釋?”向朗依舊皺眉。

    “正是。”劉禪道。

    “每一條律文之下,皆要以疏議來解釋律文,這條律文究竟是何種意思,適用於何種情形,不適用於何種情形,為何要如此規定,道理究竟在何處?

    “從今往後,天下斷獄,皆以此疏議為準。

    “疏議上有的,便是律意。

    “疏議沒有的,便不是律意。”

    堂中一時又靜默下來。

    向朗二人俱是恍然大悟。

    大漢的律法之所以臃腫至此,根子便出在那兩個東西上,一是令,二是比。

    天子頒詔,可成令,其效力與律等同。

    地方斷案,可成比,往後便能援引為據。

    解釋律法的權力分散在無數人手中,今日你添一條,明日他加一樁,日積月累,自然臃腫不堪、矛盾百出。

    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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