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程度上,它革除了兩漢法制的積弊沉痾。後世說它是華夏第一部統一的基本法典,贊他為後世各朝各代著律立法開創了範式。
但這不是劉禪想要的《漢律》。
既因為《魏律》依舊不夠健全。
也因為《魏律》首開八議之制,堂而皇之地在國家律法之上又開了一道後門:
親貴觸法,法外開恩。
門閥犯禁,禁內開門。
沒辦法,曹操起家靠的是汝潁士族與譙沛武人,曹丕篡漢更以九品中正制換取世族擁戴。
到了曹叡這裡,士族、貴戚的根基已然深植於魏室,那麼法律就不可能不向他們傾斜。
大漢的蜀科、漢科由丞相主導,即使到了現在,走的依舊是『亂世當用重典』的路子。
劉焉、劉璋父子治蜀三十餘年,施政寬柔,法令廢弛,蜀中豪強專權自恣,欺凌小民,以致『思為亂者十戶而八』。
法正曾勸丞相效仿高祖皇帝約法三章,以寬政收攏人心。
丞相卻反對:
秦地之所以能用約法三章收心,是因為暴秦苛法在前,解其倒懸便是恩德。蜀地卻恰恰相反,病根在於法令不行、威刑不肅,若再行寬政,無異於抱薪救火。
於是漢科從嚴,從重,從猛。
八務、七戒、六恐、五懼…法行則知恩,威立則知懼。
曹魏那邊總愛說:
『僖悦芫W束下,故下棄之。』
『大魏反其道而行,弘以大綱,則百姓自然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