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
“我方反對,你方這分明是主觀供述,沒有任何客觀依據加持!”
徐德開口,他聲音很大,隱隱帶了一絲絲的怒意。
他敢打包票,面前這個人...絕對是公報私仇!
將對案子的無能,轉變為加害被告人張月的行為,明面是是替委託人追責,實際上...完完全全的洩憤!
“不,我方這是客觀口述!”
範賀沒有猶豫,立馬搖頭駁回。
“口述不存在客觀,除非存在證據加持!”
徐德更是沒有半分讓步的跡象。
範賀道:“現場存在客觀依據!”
“就本案而言,受害者劉國富身中17刀,卻並未致死,且受到的傷害明顯雜亂無章。”
“可以側面驗證,被告人張月在案發期間,不具備自我辨別能力!”
“反對!”
被告席。
林月也是怒不可遏,思維開始轉動,開口回應。
“2月18號,警方抓捕被告人張月期間,後續口供明確指出張月在案發期間存在清晰意識!”
“對方僅是被病症所影響,實則並非失控!”
代理人席位。
範賀開口道:
“被告人,我方要告訴你的是。”
“精神病的精神失控與肉體失控,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情!”
“被告人張月,明顯是在精神失控的情況下肉體不受控制,所以呈現為,精神存在自主辨別意識,可肉體卻不受意識掌控!”
話落。
“荒謬!”
林月完全不認同,她眉頭凝起,厲聲道:
“強詞奪理,你方分明是在強詞奪理!”
“主觀方面的是否失控,應當由我方被告人親口辨認,而非由其餘人進行主觀判定!”
範賀搖頭,絕口否認。
“不,這不是主觀判斷,而是我方委託人,切身實際的感官!”
“他是受害者。”
“他針對對方的狀態,有權進行指證!”
說著。
範賀微微一頓。
緊接著,他看著面前的人,臉上流露出一絲溫和的笑容。
“如果,您方認為被告人張月,並未失控,那麼......”
“客觀實質證據在哪?”
證據?
精神領域上如果存在且找出客觀實質證據,人類也不會一直居住在地球上了!
“你!”
林月心中淤氣,憤怒無比,卻掏不出哪怕一點證據。
範賀微微一笑。
未成年,是無法質證的案件,範賀掏不出任何證據。
同樣的。
指證精神病。
對方也掏不出,任何可以證明並未犯病的客觀證據!
“被告人。”
“請遞交證據!”
第191章 ‘憤與怨’,宣判!【月票加更2/2】
陽?...赤裸裸的陽帧?
針對於張月精神一事,對方搬出案件親歷者劉國富的個人感官,完全能和個人分庭抗禮。
甚至......
聯合錄音。
現場的錄音中,可是清楚地描述了,張月一些情緒有些極端的話語。
所以......
“被告方,你方想反駁,那就請拿出證據!”
“如果沒有,那麼,我方認為......”
範賀微微頓了頓,又道:
“就本案,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
但需要強制醫療!
話落的剎那。
所有人,心頭忽的湧生出一股怒火,放眼望去,聽審席一片黑臉。
“你!”
林月語塞,啞口無言的瞪著對方。
審判臺處。
三名法官,此刻臉上流露出遲疑之色。
“不負刑責......”
審判長孟俊峰呢喃著。
在原告方親口承認的情況下,被告還是未成年,最有利的點...恰好是原告的目的。
也就是接受強制醫療!
杖唬诠犢R眼中,醫療確實是在代替刑責,在強制關押對方,可別忘了......
醫療兩個字本身是什麼意思!
張月有病,從法律上,對方前往醫院進行醫療,就是最後的選擇,同樣,也是最有利於對方利益的道路。
“可...”
刑事庭副庭長馬有信皺起眉來。
“原告的目的太過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