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节
    “審判長。”

    “針對被告人,我方異議點在於......”

    說著。

    範賀頓了頓,旋即深吸一口氣,凝眉,嚴肅道:

    “被告人‘精神鑑定’一事!”

    精神鑑定?

    四個字落下的剎那,周圍人先是一愣,緊接著臉上流露出詫異神色。

    精神病?

    對,是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張月,徐德給她的辯護法例有三點。

    一,未成年,二自衛,自衛有點爭議,但在未成年的加持下,板上釘釘的存在部分自衛性質。

    但是,還有第三點。

    精神病保護法!

    也就是第一次庭審,雙方都曾用過的《刑法》第18條,精神病法例!

    只是,精神病目前不是告一段落了嗎?

    雙方均無法自證,並且同樣存在精神病鑑定證書,能確定對方有病。

    眼下有異議......

    “代理人,你方認為,案發期間,被告人精神病處於未發作狀態?”

    審判臺上。

    刑事庭副庭長,法官馬有信皺眉,微微沉吟後,看向對方詢問。

    “應當負全部刑事責任?”

    理論上,當對方掏出精神病保護法的時候,對方律師都會這麼做。

    就連徐德。

    此刻也皺起眉來。

    被告席上。

    徐德和林月凝眉,互相對視一眼,不知道對方要搞什麼鬼。

    代理人席位。

    “不。”

    “我方並非認為被告人並未犯病,又或是精神病......”

    範賀微微搖頭,旋即頓住。

    緊接著,一句令現場所有人錯愕的話,從他口中脫口而出。

    “我方認為,本案被告人張月。”

    “在2003年,2月18日,針對我方委託人劉國富的全部襲擊,所有侵害行為......”

    “均是處於發病狀態!”

    “是被病症所控制,精神肉體雙重失控!”

    “依照《刑法》第18條,第一款。”

    “我方認為,被本案被告人張大,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

    完全不負刑責的精神病!?

    現場眾人微微一頓,他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但仔細看範賀那張認真的表情。

    旋即發現......

    對方,這個原告人,受害者的追責律師,是真的認為,加害者...也就是被告人張月精神病失控,應當完全不負刑責!

    緊接著譁然一片,臉上湧生錯愕,不知道對方到底在做什麼。

    臺下嘈雜的竊竊私語響起。

    “無...無責精神病!?”

    “什麼情況,原告怎麼會親自給被告人辯無罪!?”

    “想不通...未成年本身就很棘手,判也判不了多少年,他反倒還在堆疊精神病?”

    “......”

    場下的聲音,與場上無異。

    公訴方鄧世傑皺起眉來,看向對方,眼神中閃過思索。

    被告席。

    徐德和林月微微一頓,緊接著......

    “完全不負責?”

    徐德好似想到什麼,恍惚間,瞳孔收縮,原本淡然的表情,在這一刻轉變為嚴肅認真。

    同時,視線中還夾雜著一股震驚。

    審判長孟俊峰道:

    “代理人,你方意思是...你認為,本案,被告人張月不該負行刑責?”

    孟俊峰愣住,他以往從未預料過這種情況。

    代理人席位。

    範賀站起身,深吸一口氣。

    “是的!”

    “審判長,法官。”

    “在開庭前,我方委託人病症曾在某短時間稍稍減輕,思維正常,針對18號案發當天,凌晨四點的記憶進行了完整的陳述。”

    “案件受害者聲稱,被告人張月精神紊亂,無法交流,案發當時行為異常混亂!”

    “綜上所述。”

    “我方一致認為...被告人張月患有明顯且嚴重的精神分裂。”

    “案發時間,她無法控制自身精神與行為,就本案所造成的一切傷害,都是在犯病後所進行,依照法例,不該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亂了.....

    全亂了!

    被告人的身份年齡混亂有問題。

    結果,追責人,又突然改口,說對方不該負責!

    眾人思緒萬千,臉上流露出駭然,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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