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整起案件,全部都以未成年對待!
刀子沒有客觀的,實質性證據,能證明張月存在殺人鐵證,那就要以未成年人對待。
疑罪從無!
不給你辯訴的機會,直接抹除!
什麼?
常識性錯誤?
首先依據成立不穩,其次,無法被客觀證明,未成年直接抹除此條指控!
別問為什麼。
問就是,這條法例是明著來的,人家都叫‘保護法’了,就是明著保護對方,不跟你扯什麼東西。
所以。
哪怕鄧世傑再抓著這點不放,依舊一點作用沒有。
除非......
他能駁回對方的依據。
但可惜......
“審判長,我方就本案辯護,現在提出第三個辯護觀點!”
恍惚間。
被告席,忽的一陣高昂的聲音,在眾人耳旁浮現。
只見被告席的徐德站起身,他將公文包開啟,握著一沓檔案。
“即,被告人張月......”
“未成年!”
“享有《未成年保護法》權益!!!”
第189章 庭審上耍流氓!?
“審判長,我方有明確理由,懷疑本案被告人張月,存在未成年這一可能性!”
被告席上。
徐德開口吐出,話落的剎那。
現場眾人微微錯愕。
被告人張月...沒成年!?
別說聽審席了。
就是被告人,張月本人呢!
此時,被告人席位,坐在椅子上的張月,聽著耳旁的聲音,她臉上流露出迷茫的神情。
誰未成年?
她?自己是未成年嗎?不對,警察不是說自己成年了嗎......
代理人席位。
“咔咔!”
民事訴訟代理人範賀,此刻坐在席位上,看著徐德臉色緊繃,雙手攥的指骨發白,發出‘咔咔’的清脆聲。
他咬著牙,內心窩火,那雙眸子死死盯著對方。
審判臺。
審判長孟俊峰微微一頓,旋即開口道:
“被告方請表述。”
“你方所說,是否存在客觀依據?”
客觀依據?
被告席中。
徐德腦海中微微整理思路,旋即只見他深吸一口氣,不急不緩的聲音,在眾人耳旁浮現。
“審判長,就本案而言......”
“我方有五條依據,可懷疑被告人張月,其年齡存在事實性的爭議!”
“1,司法上的年齡判斷有問題,程式中存在問題。”
他微微一頓,旋即開口道:
“根據我方調查顯示,在2003年,2月18號,抓捕被告人張月後。”
“警方沒有任何客觀證據,是指明被告人,是張月張星姐妹中的姐姐張月,警方是根據‘慣性思維’,以及被告人張月...暫且稱之為張月。”
“也就是,張月主觀聲稱自己是姐姐,所以才認定對方是已成年的姐姐!”
“但......”
說著,徐德頓了頓。
接著又開口道:
“這不對!”
“第2。”
“【也就是資訊均由被告方主觀所說,缺乏依據!】”
“警方從未懷疑過被告方主觀透露的身份資訊,萬一是替罪呢?萬一是妹妹不想讓自己身份有汙點。”
“所以,這個未成年人,以成年人的身份替罪呢?”
話落的剎那。
第一法庭眾人眼角一跳,臉上流露出愕然。
就連代理人席位,忍了三天的範賀,此刻也是忍不下去了。
“未成年人,主動以成年人的身份替罪?”
從來都是成年人以未成年身份替罪。
又或是正常人用精神病法例開脫。
他們還是頭一次聽到,有未成年人,閒著沒事以成年人的身份受審!
閒著沒事嗎?
覺得自己被判的太少不夠刺激!?
範賀攥緊拳頭,怒道:
“被告方,你要不要聽聽你自己在說什麼!?”
“代理人,請不要打斷我方表述!”
徐德立馬開口,出聲呵斥對方,絲毫沒有商量的餘地。
“首先,如果你方覺得我說的可能不存在,請拿出證據進行質證。”
“如果沒有,就不要打斷秩序,否則,我方有權對你申請逐出法庭!”
範賀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