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劉國富的!”
“如果代入,短時間存在常人常識的張月呢?”
徐德短時間沒有跟對方講病。
他的思維很迅速,立馬抓住兩個要點,並率先吐出其中之一。
“一個兩百多斤的中年壯漢。”
“壓在你的身上,並且,開始撕扯身上的衣服,我請問.......”
“在客觀的角度上來講,是否存在威脅?”
“尤其是,從務實的角度上來看,這個中年壯漢,還存在兩起、三次強姦他人的行為!”
“請問,這是否構成威脅!?”
這......
話落,代理人席位,範賀眉頭一皺。
客觀角度存在威脅,那張月在客觀角度就可以自衛反擊。
範賀之前所說,如果是辯護,那會很有效。
但現在是公訴方的人,效果下降一半,最多是劉國富主觀無加害。
不過......
“不,所謂的客觀威脅純粹是你方虛假判斷!”
“我方之前所言,表述重點在於,劉國富並未加害...而是進行自保!”
範賀稍稍思索,腦子裡有了對策。
“你方所言的所有威脅,都是被告人張月自身腦補,進行的虛假杜撰,實際上,我方當事人從未存在過進一步的侵害!”
腦補杜撰......
法例上存在預測嗎?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精神病,這個精神病有殺人前科,他現在彎腰看向你,而前科中,他彎腰的動作就是要殺人的前兆。
這時候,你可以猜測性防禦,給對方兩巴掌,提前解決嗎?
不行。
絕對不行!
司法上,沒有預測性防禦這東西,甚至法院本身也不支援!
只有,當對方已經衝你跑來,甚至是已經針對你產生了實質性的侵害,這時候,你才能想辦法反抗!
在此之前,一切都是你先動手導致的矛盾,你負主要責任!
就本案而言,劉國富僅是撕扯衣服,還未來到進一步侵害。
而撕扯衣服...甚至只是撕扯自己衣服,也沒道理,說明他存在強姦這個概念,所謂的侵害自然也不存在。
只不過被告的回應......
“閉嘴!”
“我方還未停止表述,請不要擾亂庭審秩序!”
徐德一個冷眼看過去,同時夾雜著一陣陣矛頭尖銳的話語。
剎那間。
代理人席位的範賀一頓,接著臉色異常難看,跟吃了綠頭蒼蠅一樣。
被告席。
徐德的視線依舊直勾勾盯著代理人,良久,他丟擲了第二個問題。
“被害人民訴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