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节
    “應當以一個精神病的角度來感受!”

    常識是會影響到一個人的正常行為的。

    比方說,後世比較火的中外對比,東國人理解不了為什麼買菜要貸款,午餐也要貸款。

    因為在認知中,完全沒有這個概念。

    同理。

    精神病也是如此,他們的常識和概念與常人不同,自然也不能以常人的角度來苛刻審理。

    需要拿‘適齡視角’!

    也就是,切身以當事人第一視角,以他身體狀況的思維與常識進行思索!

    “我的表述結束。”

    範賀微微頷首,旋即落座。

    話落......

    聽審席傳來一陣騷動...一陣抑制不住的騷動!

    “精神病?什麼精神病會強姦!?”

    “連續性動作...這...從案子的角度來講,一個控制行為,好像確實同時兼顧了自保和強姦,而自保的優先順序又很高......”

    “不是...怎麼還在扯精神病,這不是被告案嗎?難道精神病真就是萬金油,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撕扯衣服是自保行為...真是臉都不要了!”

    “......”

    場下傳來議論聲。

    這次明顯是帶著火氣的,聲音甚至傳到了臺上。

    審判長孟俊峰拿起法槌,猛地敲擊在桌面。

    “砰!砰!”

    伴隨著清脆的敲擊響起,孟俊峰的聲音也浮現。

    “肅靜!肅靜!”

    聲音捲起向四周蔓延,現場逐漸安靜下去。

    但從聽審席那一張張帶著怒意的眼神,以及沉下的臉來看,他們的情緒明顯還存在。

    精神病多被人詬病。

    原因不在於精神病本身,而是有人會拿精神病給自己開脫!

    這條法例,已經有諸多人不滿...尤其是發生過類似案件的地方,當地人更是想讓法例直接消失。

    “被告方,公訴席代理人所言......”

    “你方是有要進行表述?”

    審判長孟俊峰扭頭,將視線落在徐德身上。

    “你方...是否需要時間?”

    “有!”

    徐德不假思索,直接開口。

    “無需休庭,我方有話要說!”

    有?

    一個字落下,審判區眾人臉上露出詫異。

    就連公訴席幾個檢察官都稍稍愣住。

    在他們眼中,範賀那番話...可謂是邏輯自洽的同時,又形成了一個天然的防禦屏障。

    壓根就沒法辯駁!

    你說強姦,人家說這是常識混亂的精神病行為。

    你說防衛,範賀說壓根不存在加害行為。

    那剩餘的,唯有赤裸裸的,張月(張大)故意殺人事件,這不低頭討論...反倒是瞬間就有了眉目?

    “這......”

    審判長孟俊峰微微一頓,旋即點點頭:

    “被告方請表述。”

    話落的剎那。

    徐德沒有絲毫猶豫,那雙眸子瞬間掃到範賀身上,他直勾勾盯著對方,忽的開口道:

    “代理人。”

    “我方有幾個問題想問你。”

    “你方上述所言,是否認為,劉國富的精神病十分嚴重?病情已經侵害到了當事人的日常認知!?”

    病情嚴重到侵害認知......

    律師範賀微微一頓。

    他低頭與團隊兩個律師稍稍討論,最終不知曉對方問這個的目的,索性道:

    “並未徹底影響,僅在部分特殊情況下,會對常識存在影響......”

    聞言。

    徐德點點頭,接著,他便站起身,環視一圈,語氣不急不緩。

    “首先,我要說的是。”

    “威脅,是客觀存在的。”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原文明確規定: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看客觀行為是否讓對方產生現實恐懼!”

    舉個例子。

    現在一個精神病向你走來,他手裡拿著一把刀。

    在這精神病的認知中,他和你愉快玩耍的方式,是衝著你捅幾刀。

    那麼,這種認知錯誤的情況下......

    難道會導致,對方拿刀捅你這個行為,你不能反抗?

    可以反抗。

    因為,在是否存在威脅的角度上,司法很務實,主觀雖可以降低威脅度,但是否存在威脅,一定是看客觀!

    “對方律師,範律師說的很不錯,我們要代入‘適齡視角’來看案子。”

    “但,你不能只代入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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