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個七天,隨後直接無縫銜接取保候審,相當於,哪怕對方被抓了,依舊連警局的留置室都不需要去.....
理論上,只要對方不逃跑也行。
但......
“警方還在調查!”
李響有些羞惱,他看著周寧,語氣中夾雜了一絲絲的憤怒。
“凌晨抓捕,白天治療。”
“警方甚至連口供都沒做好,你這行為已經嚴重阻礙了警局審查調查階段!”
周寧卻開口道:
“取保候審期間,警方依舊可以照例進行傳喚,這並不影響你們審理。”
李響心中淤氣。
不影響?
不影響個屁!
警方查案子審人的時候,主要手法,便在於對方長時間待在警局的惶恐,以及在審訊室施加心理壓力將惶恐引爆,從而能從對方嘴裡撬開線索。
但取保候審呢?
叫過來問一下,問什麼都不說,這也算不影響審查階段?
但問題也來了。
“李警官。”
“根據《刑訴法》第67條來看。”
“本案並未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刑事案中的‘故意傷人’案件,符合條件便能依法取保。”
周寧臉上依舊掛著笑容,他的話很淡然。
說話間散發出一股若有若無的傲氣。
作為海城的精品律所的金牌律師,他有這個傲氣的資格。
全東國,在他眼裡就兩個地方最核心,一是燕京,二便是海城。
除此之外,律界其餘地方...基本都是小地方。
這不是地域歧視,而是單純律界的共識。
大城市會很卷,案件前瞻性和重要性遠不是小地方能比得了的,而律師的能力也會被案件反覆錘鍊,在海城這種地方......
別說是周寧這種金牌律師了,哪怕是資深律師,也不是綠森市的司法人員比得了的。
儘管他只是海城金牌律師的墊底...但那也是海城,而不是綠森市!
985的墊底,也不是國中班級第一能碰瓷的。
“根據法例。”
“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條件可以取保候審。”
說著。
周寧側身,指了指身側的劉國富。
“而很明顯,劉先生的手指便屬於上述條件。”
“同時他的大腦遭受過創傷,患有腦震盪,也同樣符合。”
李響再次開口道:
“可案子還在審查調查階段!”
周寧回道:
“有關《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81條明確:公安、檢察院、法院三機關都有權決定取保候審。”
“期間,關於偵查階段,則是由公安決定,公安執行。”
“綜上。”
“審查偵查階段,儘管案件並未調查清楚。”
“我方依舊可以正常取保候審,李警官,您不能因為警方而侵佔我方當事人的利益。”
話落......
李響臉色多少有點難看,他盯著面前的周寧,良久,深吸一口氣。
“我現在需要就本案昨晚的發生經過進行審查!”
“您隨意。”
周寧側身,讓開一條道路。
聞言。
李響也沒墨跡,直接走到病床前,針對劉國富進行詢問。
但很明顯......
劉國富...至少眼下沒病。
“不知道。”
“我不記得了。”
“我沒印象,我什麼都不知......”
“......”
一連串的審問。
他們甚至期間還停止了一次,讓周寧劉國富等人抽空吃了個飯,審理到下午兩點。
李響卻依舊什麼都沒問出來。
劉國富的嘴很硬。
當然。
也有可能是因為他提前在成都被調查期間,有了經驗,無論李響怎麼問,都是‘不知道’‘不記得’。
這放在正常案件,警方鐵定是不會記錄的。
但......
“李警官,我方委託人患有精神分裂,在發病期間,是會沒有現場記憶的。”
下午兩點半。
周寧看著李響,開口提醒了一句。
聞言,李響的臉色多少有點難看。
沒有記憶?
沒有記憶警察就審理不了?不,對方的目的李響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