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节
    “即,孩子撫養權所帶來的義務責任,也就是‘撫養費’!”

    徐德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

    他對女性沒意見。

    他對男性也沒意見。

    正所謂婦女能抗半邊天,一個人不該被自身的性別所定義。

    但眼下說的不是男女問題,而是單純在離婚案中,品行敗壞的那一方。

    無關男女對立因素,純屬客觀、現實、一針見血的剖析道德敗壞者的內心思緒!

    綜上所述......

    “爭奪‘撫養權’,與其說是爭孩子,實際上在這些人的眼裡,不如是......”

    “爭奪撫養費!”

    徐德緩緩開口,他的思維邏輯十分清晰,所說更是透徹。

    撫養權與撫養費是近乎劃‘=’的。

    至於這點如何破解.......

    

    第110章 刁鑽的辦法

    多數人想爭孩子,實際上並不是在要孩子,口中所謂的讓孩子更好,實際上也不是為了孩子更好。

    單純是為了要撫養費罷了!

    “撫養費一般是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它沒有一個固定的金錢數字,而是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現,所以,會導致低收入人員不會面臨被撈女爭奪撫養權。”

    “因為法院判的錢,可能還不夠養孩子的花銷。”

    “更別提還是個累贅,影響後續發展。”

    “反倒是高收入......”

    說著,徐德頓了頓,他看著面前的王宇,微微一笑。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王先生您的妻子應該在爭取孩子吧。”

    王宇頓了頓,嘴唇蠕動片刻,最終默然,點點頭。

    高收入人群的百分之二十算是極高的工資了。

    王宇一個月的月均收入是兩千七,百分之二十就是五百四!

    五百四聽著不多,但這是在眼下的2003年!多數人近一個月的工資也才五百四!

    對有撫養權的一方來說,這一年就是穩定六千的額外收入。

    甚至,王宇未來還會漲薪,眼下的兩千七,十年後少說會翻個七八倍!

    那時,哪怕對方什麼都不幹,一個月也有五六千的收入......

    而時間...足足要持續18年!

    足足18年的額外收入啊,養老金和退休金都給不了你這麼久。

    一直持續到孩子成年,而孩子成年後,他們便可以從吸血‘前夫’,變成吸血‘孩子’,等個幾年孩子工作,依舊能美美吸血。

    至於該如何破解這一辦法......

    答案是。

    “破不了。”

    “王先生,有關撫養權一事,沒有任何辦法能幫您破解。”

    “當然,您也不需要破解。”

    徐德開口,指出目前對方面臨的核心問題。

    “只要從源頭掐滅即可!”

    也就是,壓根不讓孩子跟著對方。

    但......

    “可是我瞭解過法律。”

    “我兒子才4歲,他有最少85的機率,會被判給她......”

    王宇臉色苦澀,一齣口,就是十分令人絕望的話語。

    “除非她能自願放棄撫養權。”

    “但因為這事都已經打上了法院...她不可能放棄。”

    法律沒有偏向某個性別。

    但話又說回來了。

    多條法律,會給一個性別帶來明確的優勢!

    發沒發現,上述所說的一切,針對正常女性沒什麼,是合法保護權益。

    但如果女方是個撈女呢!?

    首先。

    根據《民法典》第 1084條第 3款,明確規定。

    【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

    兩歲是百分百交給母親,兩歲至八歲,85%機率交給母親。

    而撈女,也是母親。

    其次。

    根據《民法典》第1085條,原文明確規定。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兩條法例單獨看沒什麼。

    但如果同時看呢!?

    撈女根據1084條,百分百得到孩子,接著再按照1085條,獲取撫養費!

    這近乎是完成了閉環,性別成為了極大的優勢!

    別忘了還有財產分割。

    離婚分割財產時,法官為了孩子,會給有撫養權的一方多分割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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