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道:“我最差能接受八二分。”
憑什麼自己被綠了還要接受五五分?憑什麼自己一點過錯沒有,還要看著對方‘賺’自己的錢?
既然對方犯了錯。
那他就得要補償!
這不是要不要面子的問題,而是他權益遭受到侵害後,理應得到的補償款!
“好,我大概知道了。”
徐德點點頭。
旋即他陷入沉思之中。
最少能接受八二分,那就是從女方手裡奪錢。
如果是從男性手裡奪,倒是簡單。
為什麼?
還是之前說過的那句話。
法官判決不會只看過錯,還會看‘保障生活’!!!
假如,一方月賺三千,另一方一個月賺一萬,那麼,離婚時法官便會盡可能給收入低的判高一點,保障其生活水平不下降。
這無關男女。
只是因為,男性工資平均比女性高。
所以會導致,看似公平的法例,在實際應用中,會成為偏向其中一方的保護傘。
如果男人想爭取八二分......
“王先生。”
“我想問您幾件事情。”
“首先,您的家庭情況,如雙方職業收入,以及與妻子是什麼時候認識的?孩子是否是您親生?”
徐德思索良久,整理好思緒後,抬頭看向王宇。
王宇稍稍猶豫,腦海中回想。
片刻後,開口回道:
“我......”
“我是做網際網路的,就是...碼農。”
說著,他好似想起什麼,連忙補充一句。
“就是程式開發工程師,外界人都叫程式設計師。”
“我的工資一個月是兩千七,算是較高水準的一檔,她的話......”
“我和她是六年前畢業前認識的,她是藝術生,畢業後成了個舞蹈老師...不是學校的老師,是舞蹈工作室的老師,基礎工資是六百。”
“一個月總收入,最高的時候大概是一千。”
“至於出軌.....我的職業導致我一週基本在外加班四天,也正是因為有充足的時間,她才敢出軌,甚至我都沒怎麼發現!”
最高一千元,和月均兩千七...這已經近乎是2.7倍的收入差!
按照五五分,那對方應當分至少一千八,比自身收入還高八百......
王宇的底線八二分,實際上也只是分個三千左右。
“藝術生嗎......”
一側的林月臉色有些古怪。
她是會畫畫的,之所以藝術天賦高的情況下不選擇深造,原因便在於感覺裡面較亂。
藝術屬實是感情問題的重災區。
“孩子呢?”徐德又問。
“孩子是您親生的嗎?”
這個問題還是挺冒昧的,尋常男人聽了會應激。
但這裡是律所,能來這的人,都是來解決需求的,而這問題,便是解決需求的前置!
“孩子是親生的。”
王宇點點頭,對這個倒是沒什麼負擔。
“孩子我能確定是親生的,孩子今年四歲,五年前結婚前懷上的,孕後半年結的婚。”
“來之前我已經做過親子鑑定報告。”
“上面顯示就是我親生的。”
親生孩子。
從道德角度上講,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但在法律角度上來講,卻並不算幸摺?
記住,《民法典》上明確規定了。
孩子的撫養權與監護權,都是由親生父母所擁有,如果你不是,就得去辦手續!
沒辦手續,那你就不具備撫養權和監護權。
沒有撫養權,這孩子你就不需要付撫養費!
所以......
“您對孩子的看法呢?”徐德疑惑詢問。
“我要孩子!”
王宇不假思索道。
他和女方不一樣,不是個畜生,加上孩子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他若是不想要......
便不可能發覺得出孩子心理有問題。
心理無問題,也不可能聯想到妻子出軌!
既如此......
“那就好辦了。”
徐德深吸一口氣,這場官司並非對男性全方位的無利。
當然,眼下也沒看到有利點便是。
不過......
最關鍵的孩子一事,只要想爭,有這個念頭,對徐德來說滿足訴求就是有利的!
一側的王超也是捏了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