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從...從嚴從重?
張偉一愣,明顯沒反應過來。
6歲不承擔刑事責任所犯下的事...到了13年後的現在,怎麼可能還從嚴從重!?
他不理解。
不過下一秒,在場眾人瞬間就反應過來了。
只見。
徐德臉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暢快,扭頭看向臺上三個法官,直言道:
“審判長,審判員。”
“依據《刑法》第61條,即:‘量刑總原則,基礎’。
“量刑原則明確規定: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進行判處!”
“其中,所謂的‘情節’,即:平時品行、一貫表現、悔罪態度等!”
“所謂的社會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出獄後對社會的潛在危險!”
法官量刑不是隨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關‘離婚財產分割’,法官並不會只看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來判。
而是還會因其餘因素影響判罰!
也就是品行、悔罪、再犯可能性。
品行不佳,認罪態度極其惡劣,再犯可能性極高,那麼,從法例上來看......
“被告人劉婧琪,13年前,僅6歲大便誘拐三歲男童進入深山,其道德便十分惡劣,彰顯其低劣品相!”
徐德沒有任何猶豫,果斷將一擊斃命的話說出。
“甚至,13年後依舊再犯,更是足以證明,被告人劉婧琪更是毫無悔改之心!”
“其再犯危險性極其之重!”
“依據法例,應當從嚴從重進行審理!!!”
話落的剎那。
被告席。
張偉瞬間血壓升高,雙目赤紅爬上血絲,喉頭一甜,整個人怒目圓睜的看著徐德。
沒了...全沒了!
他用13年前,對方只有6歲來減輕責任進行量刑。
對方卻用6歲品行低劣,19歲依舊不改,出獄後社會危害性極大反攻......
完了...全完了!
他的三條辯護,此時用了竟跟沒用一樣,甚至......
甚至‘殺人罪’上的從嚴從重,遠比誘拐本身的罪責還嚴重!
如此想著。
張偉呼吸愈發急促,但大腦卻感到缺氧,好似上岸的魚,拼命喘息卻依舊無濟於事。
恍惚間。
一股嘔吐感從腹部湧上喉頭,張偉面色慘白,手臂發抖。
明顯是被對方逼到情緒軀體化。
徐德卻絲毫不理會他的狀態。
反而扭頭看向被告臺。
“審判長,案情已梳理清晰......”
“請審判臺定奪!”
第102章 宣判!閉庭!【求月票!】
請審判庭定奪......
話落的剎那。
在場眾人,全都捏了把汗。
庭審進行到現在,雙方你來我往,被告方提出多種厚顏無恥的辯護,控訴方則進行過兩次庭審突襲、掃蕩整個庭審所有人員......
而進行到眼下,所有人已經底牌耗盡,再無招式可言,已經步入‘定罪’尾聲,逐漸進入到‘判刑’環節。
被告席上。
張偉嘴唇虛白,心如死灰,他閉上了眼。
見此一幕。
被告人席位上,雙手發顫的劉婧琪忽的內心慌亂起來。
“張律師...張律師您說話啊......”
她語氣有些顫抖,嘗試開口提醒張偉,讓其再為自己繼續辯護。
她是囂張,是壞種。
但不代表她蠢!
就拿當初她那般年幼,便找人販子將自己賣掉來看,她非但不蠢,反而還十分精明!!!
儘管她聽不懂眼下庭審都在說些什麼,卻能捕捉到......
對自己不利!
“你說話啊,我可是給了你二十萬!”
劉婧琪話語有些尖銳,雖是父母給的,但卻說是自己給予。
張偉嘆了口氣。
他閉上眼,沒有再說話,內心最後一絲心氣神被耗盡,孫冰和其餘律師也搖搖頭,沒有言語。
見此一幕。
劉婧琪徹底慌了。
“我認罪,我認罪,我知道錯了...我知道錯了!”
“求你們給我一次機會,求你給我一次機會,我才16...我才19歲,我還這麼年輕...我不想一輩子都待在監獄,我更不想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