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席位上。
劉婧琪忽的雙手掩面痛哭,淚水鼻涕順著指縫流出,哀嚎的聲音在眾人耳旁浮現。
“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我不會再這樣做了,我以後肯定洗心革面,我肯定好好做人,求你們了......”
審判臺上。
三名法官聽著這聲音,眉頭微蹙,陷入思索。
徐德卻心如刀鐵,絲毫不為所動,他瞥了眼審判臺,忽的冷聲開口道:
“審判長,我方要求被害人家屬出庭半個小時。”
“有關被告人個人的悔罪態度,由被害人家屬主觀進行定奪!”
被害家屬來定奪對方是否悔罪?
這......
審判臺上,三個法官聞言,眼神中稍稍有些思索。
這倒不算罕見。
舉個例子。
‘諒解書’‘和解協議’,這兩個便是家屬又或是被害人本人,針對被告的態度所進行的‘回饋’。
而被害人家屬,也確實有權利對被告人做出如上行為。
三人稍稍交流,最終,扭頭看向徐德,點點頭算是准許。
“可以。”
“代理人,你方委託人現在在哪?”
徐德道:“已來到法院,在候審室等待法庭宣判。”
審判長張秉心道:“值庭法警,帶案件被害人家屬到庭。”
話落。
值庭法警向外走去。
不多時。
正門口忽的傳來一道細微的腳步聲,眾人抬頭看去的同時,正門也恰好被開啟。
一個陰鬱、沉默寡言的少年站在門口處,正緩緩向這走來。
此人正是楊歡,14歲,案件被害人唯一存世家屬。
他沉默著,被帶到‘原告人’的位置,沒有落座,就站在位置上。
在場眾人打量著楊歡,內心想法各異。
“審判長,我方申請十分鐘。”
“十分鐘內,如果被告人劉婧琪,其認罪態度良好,打動我方委託人......”
徐德微微一笑,視線從張秉心身上緩緩挪移,最終......定在劉婧琪身上。
“那我方願簽署‘諒解書’!”
諒解書!?
三個字落下,現場眾人驟然間睜大眼。
就連被告席上,律師張偉,聽到這話猛地睜開眼,挺直腰直勾勾盯著楊歡。
諒解書的作用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它無法決定一個被告人是否要被判,只能做到減刑。
但...也就是這點減刑,卻能避免某些案件,本該被判死的人活下來!
而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