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東國《刑法》第20條,‘正當防衛’的法例沒有‘退避義務’。”

    “沒有任何一條法例規定,王強必須後退!”

    法例沒有規定你必須得逃跑躲避。

    一個人持刀向你襲來,你合理反擊,更不會有人指責你不該反擊應當逃跑。

    “但卻會影響法例的判定!”

    胡廣也是直接回了過去,雙方隔著近十米的距離,將言語化作利劍,在法庭的上空彼此激烈拼殺。

    “‘防衛過當’存在硬性條件,也就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其中,必要性的判定中,‘若當事人極易逃跑、無危險’,卻依舊選擇原地纏鬥並下重手,則超出必要。”

    “被告人王強,明確符合上述!”

    一番話完整說完。

    整個第一法庭陷入一片詭異的安靜。

    現場分明存有近五百人,但...此時靜的卻能聽清彼此的呼吸聲,別說大聲交談了,哪怕是一絲絲的低語、呢喃都沒有。

    眾人眼神呆滯的看著審判區。

    臉上全然一副‘我是誰,我在哪’的表情。

    至於為什麼......

    只能說,公訴方與辯護律師的交鋒...這一切竟只在短短五分鐘內呈現!

    五分鐘啊!

    這不是1+1的簡單數學題,而是要在熟背各條法例的基礎上,新增自身理解,同時將其整理成可以反擊對方的話,將其明確說出!

    若真要有個明確的說法,那便是......

    兩個江湖高手你來我往,見招拆招,數息內交手上百回合!

    而路人卻連招式都看不清,只能看見一陣陣寒鐵劍刃反射出的流光與火星。

    眼下,別說尋常路人了,尋常‘高手’也只能露出傻眼的模樣。

    “這...徐律哪個學校畢業的?”

    王超這個‘985’高校畢業的,見到這一幕,眼角都直抽抽,忍不住吞嚥了口口水。

    他和對方的學歷,真的都屬於國內高等大學嗎?怎麼自己沒學成這樣?

    學校藏私了!?

    “燕大。”

    林月深吸一口氣,她伸手扶住額頭,只覺大腦都在過載,有些發燙,很明顯,她聽得也較為艱難。

    但至少能跟上思路。

    片刻,林月調整好狀態,重新將視線投向審判區。

    ......

    審判區。

    “呼......”

    坐在被告席的徐德撥出一口濁氣,揉了揉眉心,他知道,不能再這樣跟對方耗下去了。

    自己精力不足,公訴方卻能輪換,跟他耗一整天。

    必須...從其餘方向下手!

    想到這。

    “審判長。”

    “上述公訴方明確說出,被告人王強存在可逃而不逃的非必要行為。”

    徐德沒有猶豫,當即將手裡材料遞上去的同時,換了個角度開口道:

    “對此...我方在此宣告一下,公訴所指控此條法例完全不構成!”

    “而我手上,這是由公訴方遞交的,有關被告人王強的體檢材料。”

    案發完,王強的健康情況很慘。

    哪裡慘了?

    這麼說吧,第一次審理,之所以能結束在他那句‘沒人親眼看見死者是被王強主動殺害’,原因便在於......

    現場的確有人對王強毆打!

    公訴方沒辦法證明,‘扳手腕’時是否有他人介入,這次有了眼下重新開庭。

    而相應的.....

    “根據體檢報告中所描述,被告人王強身上多個部位存在較重傷勢。”

    “包括但不限於,手肘、背部、大腿後側、腰股之間...存在大片淤青與創傷!”

    “而在其中.....”

    徐德眼神一凝,迅速展開自己的絕地反擊。

    “王強後腦存在一塊明顯的鈍器傷痕,險些當場喪命!”

    “根據此傷痕,完全可還原出被告人下車後,其背後並非沒人、沒有威脅,而是確確實實存在一個險些讓其喪命之人!”

    “綜上所述,公訴方指控與現實不同,被告人王強,是被迫留下、與死者李二牛纏鬥!”

    傷...後腦的傷?

    從傷痕形狀,可以看出發力姿勢,從發力姿勢,進而可以斷定背後有人,無法‘快速、安全’回到車上。

    如此,對方指控便不攻自破!

    很顯然。

    胡廣王巍也意識到這一點,同時也找到破綻所在!

    “異議!”

    王巍率先開口,他臉色嚴肅,呵斥道:

    “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空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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