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秒’內,王強身後有人。”
“其後腦上的傷,極有可能是在與李二牛纏鬥之際,才被他人從身後襲擊所致!”
“聯絡之前所說‘態度’‘主動’...被告人王強,明視訊記憶體有故意傷害行徑!”
傷情確實存在,但存在的時機卻成謎。
誰也不知道王強當時身後是否有人將退路斷絕,沒有依據佐證,便無法坐實,無法坐實,庭審就要偏向公訴方。
加上。
案件具有連貫性!
一個辯點,如果存疑的話,便可以通過前面當事人的種種行為進行推斷。
無論是情緒、行為、警車內疑似的‘追擊’、又或是‘空白三十秒’......
多條疑點聯合在一起,在司法上完全能組成‘故意’!
最關鍵的是......
正當防衛有個潛規則,那便是,雖然法例上寫著‘對等行為’,如別人打你一巴掌,你也只能回一巴掌的類似回合制行為。
但實際上,在法院審理案件時...對等並不構成。
也就是,別人將你打成輕傷,而你反擊時,只能將對方打成微傷或是無傷,如此,才構成正當防衛!
如果超出,甚至是對等,那基本也是防衛過當和互毆二選一。
“呼...第二檢察部的第一辦案組組長......”
徐德看著胡廣眸光閃爍,對方的能力確實強勁,一番你來我往之下,他的精神竟有了稍稍疲憊的感覺。
反觀對方,兩人輪換,大腦思維依舊冷靜。
這就是沒有團隊,只有個人的弊端,對方拖時間都能耗死你!
但...這不代表能拖死徐德!
“請問公訴方,被告人的個人態度,是否可以通過其餘連貫性行為進行佐證!?”
徐德忽的話鋒一轉,反問了對方一句。
王巍頓了頓,眉頭皺起,思索片刻,還是點點頭,道:“是。”
如果否認,那公訴的依據立不住腳跟。
而如果贊同......
“好!”
徐德沒有猶豫,圖窮匕見,他話鋒一轉,重新提出一個,第一次審理時,沒有人深究的刁鑽角度。
那便是......
師夷長技以制夷!
“審判長。”
“根據公訴方所說,案件可根據連貫性從而進行武斷的話.....”
“那麼,在案件發生導致致死纏鬥後,被告人王強身上卻遭受到嚴重的創傷、淤青、擦傷!”
“反觀死者李二牛身上,僅有會導致被告人‘致死’的侵害行為、所導致自害死亡的致死傷,沒有其餘淤青!”
“那麼。”
“這條客觀證據,是否能能證明我方沒有宣洩情緒等過當進行‘追擊!?.”
“並且......”
下一秒,徐德開口,說出一句十分反常理、反邏輯的話。
“被告人王強,在案發後,他並非被逮捕,而是......”
“自首!”
自...自首?
剎那間,現場眾人沉默住。
緊接著,所有人臉上流露出錯愕,紛紛交頭接耳的低語。
他們想起來了。
想起來,第一次審理時,徐德確實提出過被告人自首。
但當時所有注意力卻都被‘見義勇為’所搶走,所以並未多在意,只當是對方趁著時間不足,能說多少說多少。
可眼下來看,對方好像是認真的,但若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