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九年暮春时节,皇城周围的街坊里巷一片宁静,斜阳的馀晖洒在平康坊周边那些勋贵人家的宅邸上,青砖黑瓦都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
卢国公府的后院花厅里,早已隔绝了外面街市的喧嚣。
帘幔低垂,香炉里飘出袅袅青烟,酒香顺着窗户慢慢地飘散出来,萦绕在庭院前。
程咬金今天特意设了这场私人的宴席,不讲朝廷上的规矩,不议论公务是非,只邀请了一群当年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老兄弟来相聚小酌。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哪里是单纯地叙旧,分明是得了稀罕的宝贝,满心想眩耀,就象钓鱼的人钓到了罕见的大鱼,迫不及待地叫上最好的朋友来围观、显摆。
桌上的酒菜极其丰盛,没有半分敷衍。
整只烤羊腿架在鎏金的铁托盘上,炭火的馀温还没散尽,油脂顺着肉的纹理滋滋地往下滴落,焦香霸道浓烈;
大盘的酱卤牛腱子肉切得厚薄均匀整齐,肌肉纹理紧实透亮,酱汁的味道浸透了每一丝肉;
另外还有整只的烤鹅摆盘,生鱼片鲜洁如雪,蟹黄馅的毕罗,皮薄馅满,各式各样的珍贵菜肴摆满了桌子,尽显程咬金一贯的豪爽阔绰。
今天在座这里的,都是朝廷的肱骨重臣、战场上的老部下,是贞观朝最内核的一批勋贵。
众人各自安坐,性情各有不同,有的豪放不羁,有的温润内敛,有的心里还惦记着政务,有的安静地观察着全局,无需一一细说,便已经是默契十足的老友群象了。
程咬金迟迟不肯入座,眉眼间藏着按捺不住的得意,嘴角噙着笑意,慢悠悠地扫视全场,故意闭口不说话,吊着所有人的胃口。
尉迟恭性子最是急躁,一眼就看穿了他的那点小心思,当即放下手中的短刀,粗着嗓子开口:“老程,你别在那儿装模作样了!一脸偷了稀世宝贝的模样,藏着什么心思,赶紧直说,别跟我们卖关子!”
“什么叫偷鸡摸狗偷宝贝?别胡乱编排我!”程咬金立刻瞪眼反驳,故作恼怒,可话还没说完,自己先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实话跟你们说,今天我得了一件绝世的好东西,世间罕见,特意把你们这帮老伙计喊来,就是让你们开开眼界!”
说完,他弯腰俯身,拎起脚边一只封存完好的酒坛。
坛身烧制得很精致,坛口用泥封得严严实实,看不出里面的究竟。
程咬金抬手轻轻敲碎外层的泥封,瞬间,一股截然不同的酒香轰然涌散出来,顺着花厅的帘幔弥漫开来,沁入每个人的鼻尖。
这酒香,绝不是寻常市面上能比的酒水。
没有民间米酒的寡淡稀薄,没有果子酿的甜腻轻浮,也没有西域葡萄酒的酸涩冷冽。
反倒有一种清冽霸道的意味,闻进鼻子绵长厚重,气韵凛冽醇厚,直透脑门,只闻一口,就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刹那间,满厅的人都停下了动作,心神全都被这一缕奇异的酒香牢牢缠住了。桂子初生傍月香
程咬金将全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底畅快无比。
苦心等待的眩耀时刻终于到来,看着这群见多识广的老兄弟全都动容,那份虚荣心和得意感涌上心头,浑身都舒坦自在。
他强压着窃喜,脸上依旧故作镇定。
澄澈透亮的酒液顺着坛口缓缓流出,注入白瓷小碗里。
烛火映在酒面上,泛着一层温润又清冷的微光,酒香随着酒液倒入碗中,愈发浓郁缠人。
“都尝尝。”程咬金把酒碗推到桌子中间,转头看向尉迟恭,语气满是显摆,“老黑子,怎么样?老兄弟我对你好吧?这样的好酒,寻常地方根本找不到。”
尉迟恭性子最急,最好美酒,看到如此美酒,压根就没时间再与之争辩,率先端起酒碗,凑到鼻尖细细一闻,凛冽的酒气直冲鼻腔,劲道远比大唐市面上所有的酒水都要雄浑。
他先是浅抿了一口,唇齿间清冽有回甘,一时僵在原地,闭着眼睛细细回味了半天,随即索性仰起头,大口喝下一大口。
酒液入喉,温润绵柔,毫无呛喉的燥辣感,落到肚子里后暖意缓缓散开,通体舒畅。
过了许久,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由衷地赞叹出声:“好酒!当真是绝世佳酿!我老头子一生喝酒无数,从没喝过气韵这么醇厚的好酒!”
秦叔宝随后接过酒碗,浅尝了一口,闭眼凝神品味了片刻,再睁开眼睛时,神色郑重地缓缓开口:
“酒色清冽没有杂质,入口劲道十足,却温润不呛,下到肚子里回甘绵长。
这酿酒的套路,既不是西域各国的古法,也不象关中、河东一带传统的米酒配方。老程,这东西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程咬金只是抱着酒坛“嘿嘿”直笑,故意闭口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