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赵姐帮我整理了离婚协议的内容。
1.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归我。
2.婚后陈卫东私自转给婆家的九万五千元,从共同财产中扣除。
3.剩余三件嫁妆首饰,三天内归还。逾期报警。
4.无子女,无共同债务。
5.协议离婚,各自清净。
赵姐说:“他如果不签,就起诉。证据够了。”
我说好。
下午,陈卫东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看到了桌上的离婚协议。
愣了很久。
“念念……”
“看完,签字。”
他拿起来看了一遍。
“房子归你……九万五从共同财产扣除……”
他放下协议。
“念念,我们好好谈谈行不行?”
“谈什么?”
“你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不会再——”
“再什么?再帮你妈偷东西?还是再骗我?”
他不说话了。
“陈卫东,我问你三个问题。”
“你打开保险柜那天,看到镯子上‘念念爱你’四个字了吗?”
他低头。
“看到了。”
“你知道那是我妈的遗物吗?”
“知道。”
“你还是拿走了。”
他不说话。
“那你说,我凭什么给你机会?”
他又沉默了。
我继续。
“你说不就是个镯子。”
“如果你妈的遗物被人偷了送人。”
“你也说不就是个镯子吗?”
“你也说别太计较吗?”
他的眼睛红了。
我没同情他。
“还有一件事。”
我打开手机,把婆婆和大嫂的聊天记录放在他面前。
“‘卫东没出息,他媳妇的东西早晚是我们的。’”
“这是你妈说的。”
他看着那句话。
脸上的血色一点一点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