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整军(下)
    夏日的晨雾刚刚散尽,徒利军营外的临时校场上便响起了钝头长矛的撞击声。乒台球乓,急促而绵密。一千多名士兵正以十人队为单位,操练战技。

    艾德慕穿着父亲送给他的十五岁命名日礼物。那身锻铁细丝铆接而成的锁甲长衫,共五万馀环,被他称作“铁绸甲”。在巡察军队时一亮相,便引来众人赞叹,连最懵懂无知的新兵也为这精巧的造物啧啧称奇。

    但奔流城的少主并非单纯以精甲华服夸耀身份。他拿起一把钝头长矛,给士兵演示技法。这是新兵最重要的武器,成本低廉,容易上手,列阵时威力巨大。

    艾德慕面前的人形靶与新兵们的草人靶不同,是装着细沙的布袋外套旧铁板甲。他手中的也不是十尺步兵矛,而是十二尺的长矛。他侧身站立,双手端矛,右脚蹬地,腰胯扭转,矛头正中靶心。

    “第一招,要准。”他口中讲解,手上不停,第二刺、第三刺、第四刺依次落在靶子的肋间、肩窝、腹甲连接数上,形成一个倒三角。

    “第二招,要快。”话音未落,第五刺已扎在靶心凹坑正中。叠加的冲击力将固定在十字木架上的沙袋铁人靶撞得来回晃动。

    “第三招!”他忽然提高声量,腰腿猛然一拧,左手前推、右手扣紧,矛杆发出“嗡”的一声。一个蓄力极深的突刺陷入了靶上胸甲的接缝,矛头险些穿透布袋。这一刺力量之大,连旁边的侍卫都倒吸一口凉气。“要有力。”

    艾德慕双手滑动,蓦地将长矛倒转,高举过头,以矛尾为锤,狠狠砸下。轰然锵鸣中,铁盔被砸得凹陷,连带着整个沙袋铁皮靶剧烈一震,扬起一片灰尘。看得包括百夫长在内的众人都咽了口唾沫。他笑道:“用长矛砸也是个好办法。”

    在高庭与红毒蛇的一战,艾德慕不时还会梦到。奥柏伦亲王的招式被他反复咀嚼、消化,然后化为他武技的一部分。或许他还达不到那么绝妙的技艺,但已让他的枪法逐渐精湛,基本功愈发醇厚。用来指点士兵,也有教程相长之效。

    农兵们大多用过草叉,再学习长矛,算是有了一点身体基础,能节省几天的训练时间。几周后,他们就可堪一用了。剑盾的训练则难得多,要求士兵双手能异向分工、独立动作,头脑也要胆大机灵。队伍里的剑盾手六成半以上是老兵,他们要处于战阵最危险的一线。

    “盾不光是拿来挡的。”艾德慕接过一面松木盾,敲了敲盾面。

    “盾还是拿来————”他做了个推的动作,“推!把敌人的盾推开,露出他的身体,然后剑从盾边刺过去。不是砍,是刺。剑在列阵中用的时候,刺比砍更致命。”

    他让一个老兵持盾与自己对抗。老兵推过来,艾德慕侧身,左臂一发力,盾边缘瞬间顶开对方的盾,钝铁剑从下方一闪,刺中老兵腰侧的护甲。“看到没有?不是力气大就能赢。是你的盾推开他的盾的那一刹那。”

    新兵们两两对练。艾德慕不断纠正动作,偶尔蹲下帮一个新兵调整握剑的位置。

    征召的农兵里有七成人自带了长短弓。艾德慕在军中编制了三百名专职弓箭手,其中两百名长弓手。另外从长矛熟练又能挽弓的人中选出一百人,充当兼职射手。他给这些人额外配给肉食,让他们每天加练一段时间射箭。

    艾德慕自用的是多恩双弧弓,便于马上马下都能射箭。等他到了弓箭手的靶场,发现叔叔布尔登也在。“黑鱼”爵士的弓箭技艺比他高明,艾德慕不便置喙,干脆就用多恩双弧弓表演了一番骑射。

    多恩双弧弓弓弦回弹快,弦音清脆利落。在一阵长弓沉闷的“嘭嘭”声中,艾德慕骑着马从一排射手身后掠过。一串“嘣、嘣、嘣”的弦响奏起,每射一箭,就给一面箭靶钉上一支白羽箭。长弓手们的箭羽多为家鹅或野雁的灰色羽毛,间有其他鸟类的杂色。

    虽然命中箭靶中央小圈的白羽箭不多,不少箭插得也歪,但这一手别开生面的疾驰速射,已让在场官兵佩服不已。艾德慕的军中没有骑射手编制,只给部分轻骑兵配了十字弓。

    寥寥数日,奔流城的少主就令军中士气高涨。兵将们过去因他的家族名望和仁慈声誉而遵从号令,如今又见识了他样样皆能的卓越武艺,敬畏之馀还多了对战争前景的乐观情绪。

    此际,第一支封臣的军队终于到来。他们的方旗图案是棕底金盾,盾中人立着一匹猩红战马。那是石篱城的布雷肯家族,其领地在红叉河以南,是距离奔流城最近的诸候之一。他们与徒利家族一样流淌着先民的血液,古代曾在河间地称王。

    “黑鱼”爵士布置在五里外的轻骑斥候发现了布雷肯家的队伍,将他们引往缓坡草场下的休耕空地扎营。艾德慕站在军营的望楼上,手上拿着来自密尔的青铜望远镜,清点布雷肯军人数。

    “五百名士兵,一百个民夫。和征召令的要求一致。”艾德慕向叔叔布尔登转述,“骑马的大约七八十人,不到一百。杰诺斯伯爵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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