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驳壳枪到手,购买制弹工具!
    正说著,院角干草堆动了动。

    红狐慢悠悠走出来,看见一院子人,也不怕,

    溜达到陈小丫脚边,仰头看看她怀里的小狼崽,然后——

    “哈——”它打了个哈欠,露出尖牙。

    小狼崽似乎感觉到了天敌气息,吓得一哆嗦,往陈小丫怀里缩。

    红狐满意了,尾巴一甩,扭著屁股走到食盆边,低头吃昨晚剩的鱼内脏。

    那架势,分明是在说:小样儿,跟我争宠?你们还嫩点。

    陈林看得直乐。这狐狸,心眼比针鼻儿还小。

    李振江也笑了,“这狐狸成精了。”

    他转头对陈林说:“林子,狼王一死,狼群暂时不敢来了,

    但你也不能放松,山里还有别的玩意儿,熊瞎子、野猪,都凶着呢。”

    “我明白。”陈林点头。

    “明白就好。”李振江从怀里掏出个布包,递给陈林,“这个,给你。”

    陈林接过,打开一看,愣住了。

    布包里是一把枪——老式猎枪,枪管乌黑,木托磨得发亮。

    “队长,这...”

    “借你的。”李振江说,

    “你小子现在本事大,但没把枪总归不安全。你的命,现在可重要了!”

    “这枪跟了我十几年,准头还行,你先用着,我待会去公社,想办法再借一把。”

    陈林握著枪,心里热乎乎的。

    这年头,枪可是稀罕物。

    队长能把这么宝贝的枪借给他,那是真把他当自己人了。

    “谢谢队长。等我的猎枪上头申请下来,马上还给你。”他郑重地说。

    “谢啥。”李振江摆摆手,

    “好好干,把咱这片山守好了,比啥都强。”

    陈林点头,手摸著枪立马踏实了。

    一种无比熟悉的触感。

    上一世摸惯了枪,这辈子隔了这么久,再握住枪托,浑身的血都热了。

    他几乎是本能地开始验枪。

    扳开击锤,检查枪膛,确认没子弹,动作熟练得像吃饭喝水。

    旁边李振江看得一愣。

    “你小子...以前摸过枪?”

    陈林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放缓动作:“没,就看别的猎户摆弄过。”

    这话随口编的,随便糊弄一下,

    总不能说,自己是穿越过来的特种兵,谁信!

    陈林习惯性的举起枪,对着院里的老松树虚瞄。

    扣动扳机的瞬间,手指有肌肉记忆。

    这把是俄式别拉弹克猎枪,他上一世在军事博物馆见过类似的。

    子弹得自己装填,一次压五发。

    打猎用的铅弹不会贯穿猎物,能保住皮子完整。

    射程也就四五十米,远了没准头。

    但在山里,够用了。

    “好!”李振江看得直点头,“稳当!有你姥爷当年的架势!”

    他这下彻底放心了,枪交给陈林,不白给。

    李玉梅站在屋门口,看着儿子举枪的模样,眼圈又红了。

    是骄傲的。

    她想起两个月前,儿子还瘦得跟豆芽菜似的,

    被陈家那俩崽子欺负了都不敢吭声。

    现在呢?杀狼王,拿猎枪,成了屯里人人都敬著的守山人。

    陈小丫扒著门框,小脸兴奋得发红。

    “哥!你比江队长还厉害!”

    李振江哈哈大笑:“那可不!你哥现在可是咱拉罕屯的头号人物!”

    一院子村民也跟着笑,气氛热烘烘的。

    李振江笑完,正了正脸色,看向李玉梅:

    “玉梅妹子,趁热打铁。我今儿就带着大伙去公社,把你离婚迁户的事儿给办了。”

    他指了指院里那些村民。

    “这些都是见证,你受的苦,屯里人都知道。”

    “陈保家那畜生干的那些事,咱们联名作证!”

    李玉梅嘴唇动了动,话没说出来,眼泪先掉下来了。

    她弯腰就要鞠躬,被李振江一把扶住。

    “别整这些,咱拉罕屯的人,不能让人欺负了,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村民们纷纷附和:

    “对!玉梅姐你放心!”

    “咱们都给你作证!”

    陈小丫仰头看娘,小手拽了拽李玉梅的衣角:“娘,不哭。”

    “娘没哭。”李玉梅抹了把眼睛,看向李振江和村民们,

    “谢谢队长,谢谢乡亲们”

    李振江摆摆手:“行了,不多说了。我们现在就去公社,早办完早踏实。”

    他招呼著村民往外走,临出门又回头叮嘱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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