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法庭首战
    盛华诉橘猫版权侵权案在南山法院正式开庭那天,深海市下了一场倒春寒的雨。孟缘、方沐、周临三人提前半小时到达法院门口。周临背着那个系着像素小猫挂件的双肩包,手里攥着那份四十七页的技术对比报告。

    方沐的公文包比平时重了一倍,里面装着美术资源对比图集六十三张、开发过程时间线一页长卷、创作过程证据三个透明文件袋,以及白皮书1.0版的打印稿。

    盛华的律师团来了五个人,西装革履,公文包都是崭新的。领头的法务总监姓周,旁听席上还有龙腾派来的两个法务代表。

    法庭内部灯光偏冷,法官席背后的国徽在白色墙壁上投下一圈浅灰色的影子。旁听席坐满了人,数字浪潮的记者林漪坐在第二排靠走道的位置,膝盖上摊着笔记本。橘猫团队除了出庭的三人,其余人都在办公室守着直播。

    许知意把庭审直播页面投到公屏上,声音开得很大。林子轩咬着棒棒糖盯着屏幕,沈连河把笔记本摊开准备记要点,陈声的手指一直悬在键盘上方。

    开庭铃响过之后,盛华的法务总监周律师首先陈述。他的声音很稳,语调不急不缓,每句话后面都跟着法条编号。“原告盛华娱乐拥有《星际防线》完整的著作权登记证明。被告橘猫平台发布的《星塔防线》在玩法规则、UI布局、角色设计三个维度与原告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共计十七条相似点,原告已向法庭提交详细比对清单。”

    他把比对清单投到证据显示屏上,十七条相似点逐条展开,每一条都配了对比截图。“这十七条相似点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星塔防线》并非独立创作,而是对《星际防线》核心表达方式的未经授权复制。”

    方沐站起来的时候,公文包的搭扣咔嗒响了一声。

    “审判长,被告方请求就原告提出的十七条相似点逐一质证。”

    她走到证据显示屏前,把盛华的比对清单缩小到屏幕左侧,右侧调出橘猫的技术对比报告。

    “原告在起诉书中使用了‘实质性相似’这一法律概念,但在技术层面,十七条相似点中的前十四条属于塔防游戏的通用玩法规则。怪物路径固定、防御塔沿路摆放、击杀怪物获取资源——这些规则在蓝星游戏行业的塔防品类中已经沿用多年,属于思想的范畴,不受版权法保护。我方请求将技术对比报告作为质证依据,提交法庭审查。”

    法官翻了一下技术对比报告的目录,点了头。方沐把报告投到显示屏上,逐条展开。“第一条,怪物路径固定。

    我方提取了《星塔防线》和《星际防线》的怪物路径算法进行比对。《星塔防线》使用的是优先队列加最短路径算法,代码共计三百四十二行,由开发者周临独立编写。

    《星际防线》的怪物路径模块经技术分析使用的是A星算法,核心代码结构完全不同。两种算法在计算机科学中均属于公开的通用算法,不受版权保护。

    第二条,防御塔沿路摆放。这同样是塔防游戏的核心通用规则。我方提交了蓝星游戏行业过去五年内发布的十二款塔防游戏的玩法对比表,其中十一款均采用防御塔沿路摆放的设计,最早的一款发布时间早于盛华《星际防线》两年以上。”

    她从文件袋里抽出那份十二款游戏的玩法对比表,每一栏都标注了发布时间、核心玩法、防御塔摆放规则。

    “如果防御塔沿路摆放这一规则被认定为《星际防线》的独创表达,那么蓝星游戏行业过去五年发布的所有塔防游戏都将构成侵权。”

    旁听席上有轻微的骚动。周律师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他没有打断。方沐继续往下翻。

    “第三条到第十四条,原告列举了击杀怪物获取资源、怪物分波次进攻、防御塔可升级、地图有固定路径、资源用于建造新塔、怪物血量逐波递增、防御塔有射程限制、怪物速度逐波提升、资源产出速率可调整、防御塔可出售回收资源、怪物有不同类型、地图有多个入口。

    以上十二项全部属于塔防游戏的通用玩法规则。原告将这些通用规则拆成十二条独立的相似点,试图用数量的堆叠来替代实质性的侵权证据。”

    “审判长,被告方请求传唤开发者周临,就游戏创作过程向法庭作证。”

    法官同意。周临从旁听席站起来,走到证人席。他的手指在裤缝上攥了一下,然后松开。

    “《星塔防线》是我从去年三月开始独立开发的游戏。最早的代码提交记录在橘猫社区有存档,最早的关卡草图在我笔记本上。心形关卡的草稿日期是去年十一月底,比盛华发布任何类似关卡设计都要早。”

    方沐把他的笔记本递上去,翻到心形关卡那一页。纸的边角有裁过的痕迹,铅笔线有些模糊,旁边标注了几个字:Dijkstra走神了。

    “这一页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去年十一月底。我在宿舍画的。”

    方沐把笔记本放进证据展示台,然后从文件袋里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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