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方律师
    白皮书发布后的第三天,孟缘接到了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深海市本地的陌生号码,他接起来,对面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语速不快,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孟先生你好,我叫方沐,是知识产权律师。我看到了你们发布的白皮书,也关注了盛华诉橘猫的案子。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你当面聊聊。”

    孟缘和她约在橘猫办公室见面。方沐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五分钟,她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拎着一个用了很久的公文包,包带的边角已经磨出了毛边。她走进办公室的时候,许知意正在往墙上贴新的社区截图,苏景辰在绘图板上勾白皮书第二版的排版草图,林子轩和沈连河的键盘声从角落里传过来。

    孟缘把她请到会议室。方沐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是她自己整理的案件分析。她列出了盛华起诉书中的三个核心论点,每个论点旁边都标注了对应的反驳路径和参考判例。

    “盛华的策略是把通用规则包装成独创表达。但塔防游戏的怪物路径固定、防御塔沿路摆放、击杀怪物获取资源,这些是通用玩法规则。玩法规则不受版权保护,只保护具体的表达形式。如果能证明两款游戏在表达层面是独立的,盛华的侵权指控就没有法律依据。”

    “怎么证明表达层面独立。”

    “技术对比。代码架构、美术资源、开发时间线,每一项都要拆开来比对。”方沐翻开文件下一页,上面是她列的举证清单,“玩法规则对比,证明双方使用的都是塔防游戏通用规则。代码架构对比,证明双方实现路径完全不同。美术资源对比,证明双方视觉风格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开发过程时间线,证明周临的创作早于盛华类似产品的公开时间。”

    孟缘把这份清单看了一遍。和橘猫团队已经在做的工作几乎完全一致,但方沐的清单里每一项都标注了法律层面的意义。

    “你为什么对这个案子感兴趣。”

    方沐沉默了一会儿。她把公文包的拉链拉开,从内层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笑起来有两颗虎牙,怀里抱着一只橘色的猫。

    “我女儿。她叫方小棠,在一家小游戏公司做UI设计。前年被盛华告了,说她设计的游戏角色和盛华旗下某IP的角色配色相似。不是玩法抄袭,不是美术抄袭,是配色相似。她赔掉了工作三年的积蓄,回老家开网店了。她设计的那个角色,是一只猫。”

    孟缘看着照片里那只猫。橘色的,和趴在机箱上打呼噜的那只毛色几乎一样。

    “她问我,妈,你帮别人打版权官司,为什么不帮我打。我说因为那时候我还不够格。”方沐把照片放回公文包,拉上拉链,“现在够了。这个案子我会打到盛华撤诉为止,或者打到他们永远不敢再拿玩法相似当武器为止。不管多久。”

    孟缘没有多说什么。他把方沐的举证清单放在桌上,然后让陈声把技术对比报告的初稿拿过来。四十七页,封面只有一行字。方沐从头翻到尾,翻到周临写的那段话时停住了。

    “我保证《星塔防线》的每一行代码、每一张地图、每一个像素都是我自己画的。我可以对任何人再说一遍。”

    “这句话在法庭上没有法律效力。但法官也是人。”

    方沐正式加入盛华诉橘猫案的法律援助团队。她在白板旁边支了一张折叠桌,把案件材料按证据链的时间顺序一字排开。陈声整理的时间线在最左边,沈连河的代码架构对比在最右边,中间是苏景辰标注的美术资源对比和许知意整理的开发日志。她把每份材料都从头到尾逐页看过,在关键页面贴上标签,标注法律依据和对应章节。

    沈连河交代码架构对比文档的时候,只放在方沐桌上,没说话。文档封面标注了核心模块的比对逻辑,以及每个模块对应盛华起诉书第几条第几款。方沐翻完之后告诉他,这个对比逻辑可以直接作为庭审时的技术证据框架。沈连河回了句好,回到工位继续整理下一批数据。

    苏景辰负责的美术资源对比文档被方沐逐页核对之后,她在其中一页停了下来。那一页是周临最早的美术草稿和盛华公开素材的并排对比,日期标注得很清楚。方沐问这页能不能单独放大打印,她想在庭上展示。苏景辰从绘图板里调出原始文件,重新排了一版高清版本,在底部加了一行字:左侧草稿日期早于右侧公开日期约两个月。

    许知意整理的开发日志文档最厚。她把周临笔记本上的每一页草稿都扫描归档,按日期编码,附了时间轴对比图。方沐看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问她这些草稿纸是谁整理的。许知意说是她自己,周临的笔记本边角都磨毛了,有些铅笔线快糊掉了,她怕扫描不清楚又加了一层对比度,但没修任何细节。

    “不用修。糊掉的铅笔线比清晰的更有说服力。”方沐把她整理的时间轴单独抽出来,放进证据展示材料的首份位置。

    方沐把周临的笔记本从头到尾逐页看过,在其中一页停下来。那一页画着心形关卡最早的手绘草图,纸的边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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