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漪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扩散开去,从省高院扩散到各个中院,从各个中院扩散到基层法院,从法院扩散到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律师协会、法学院校。正当防卫这四个字在全省法律界被反复提及、讨论、争辩,褒扬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
方远每天都能接到好几个电话,有的是同行打来探讨案情,有的是媒体打来要求采访,有的是当事人打来咨询类似情况。
他把手机放在桌上,看着屏幕一次次亮起,没有接。他对陈正明说,正当防卫的案子以前没人敢判,现在有人判了,大家都想学,都想问——“怎么判的?为什么这么判?我们能不能也这么判?”
陈正明把钢笔帽拧开,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没有抬头。
“能。最高法出指导案例了,省高院也出判例了。有依据,就能判。不是能不能,是该不该。该判无罪,就判无罪;不该判无罪,就别硬判。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以前都不敢判正当防卫,现在都判正当防卫——不对。该判的判,不该判的不能判。标准只有一个——事实和法律。事实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就判;不符合,就不判。不是看风向,是看卷宗。”
方远在那一页纸上写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几个字,把通知放在陈正明桌上,说省高院要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各中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会期两天。
“郑院长说,请您在会上作一个经验介绍,讲讲正当防卫案件的审理思路。您办的那几个案子在全省影响很大,大家都想听听您是怎么想的、怎么判的、怎么写的。”
陈正明把通知看了两遍。经验介绍,讲一个小时。不讲理论,只讲操作;不讲大话,只讲实话;不讲我怎么厉害,只讲我怎么办案。
方远走后,他开始准备发言稿。不是写,是想。他不需要稿子,那些案子在他脑子里,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赵国强被打倒在地才还手,刘志军被逼到墙根才夺刀,孙长林被逼到没有退路才挥锹,林国栋追出去的时候距离被打倒不到半分钟,陈志远满脸是血、肋骨断裂。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个人在生死关头的本能反应。
法律不能要求人在本能反应中还保持冷静,这是他们被改判无罪的原因,也是法律应该保护他们的理由。
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省高院的大礼堂召开。
台下坐满了人,各中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刑庭庭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代表,还有几所法学院的教授。济济一堂,黑压压的,几百双眼睛盯着讲台。
郑院长先致辞,说了几句开场白,然后请陈正明发言。
他走到讲台后面,面前没有稿子,只有一个茶杯和一支话筒。
台下安静了下来,安静得能听见投影仪散热风扇的嗡嗡声。他的目光在台下缓缓移动,看见了榕城中院的老陈,星城法院的宋法官,还有几个在正当防卫案一审判决书上签过字的审判长。
他们的表情复杂,有期待,有紧张,也有“我倒要听听你能说出什么”的审视。
“各位同仁,我今天不讲理论,只讲操作;不讲大话,只讲实话;不讲我怎么厉害,只讲我怎么办案。”他的声音不大,但话筒把它放大了,在大礼堂里回荡。
“正当防卫的案子,我改判了好几个。赵国强、刘志军、孙长林、林国栋、陈志远。这五个案子,一审都判了有罪,二审都改判无罪。为什么一审判错了?不是一审法官不懂法,是一审法官害怕。怕被害人闹,怕舆论骂,怕领导批。怕的结果就是错判。”
台下有人低头,有人端起茶杯喝水,有人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
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字——事实、证据、法律。
“正当防卫的认定,就这三个东西。事实清不清楚?证据扎不扎实?法律适不适用?事实清楚、证据扎实、法律适用正确,就判无罪;反之,就判有罪。不是看法官的心情,不是看被告人的态度,不是看被害人的情绪。看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卷宗里记录的事实、法律条文的字句。”
他用粉笔在“事实”两个字上画了一个圈。
“赵国强案,事实是什么?他被两个人打倒在地,还在被打,无法逃脱,才用水果刀捅了对方一刀。这是一审认定的事实。事实清楚,为什么判有罪?因为一审法官认为‘互殴’。两个人打一个人,叫互殴?不叫。这叫殴打。被殴打的人还手,叫防卫,不叫互殴。事实认定错了,案子就判错了。”
台下有人点了点头。
粉笔在“证据”两个字上画了一个圈。
“刘志军案,证据是什么?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刘志军被逼到墙根,没有退路,才夺刀反击。一审法院也看了录像,但他们没有看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