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会议室平时用来讨论疑难案件,十几平米,一张长条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一块白板。桌上摊着刘志军案的全部卷宗,监控录像的截图贴了一排,从王德贵挥拳到刘志军反刺,每一帧都用红笔标注了时间。
合议庭的审判长姓周,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是刑一庭的老法官,审过的案子堆起来比人还高。他的意见是维持原判——防卫过当,有期徒刑八年,改判无罪太冒险,被害人会闹,舆论会骂,上级会查,他担不起这个责任。
另外两个法官,一个姓陈,一个姓刘,都是四十出头,入额没几年。陈法官的意见是改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刘法官的意见是折中——认定防卫过当,但减轻处罚,改判三年缓刑。三个人,三种意见,谁也说服不了谁。
陈正明坐在长条桌的一端,面前摊着笔记本,手里握着钢笔。方远坐在他旁边,表情紧张,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会议室里的烟灰缸堆满了烟蒂,空气浑浊得像一间久未通风的地下室。
“周审判长,你说改判无罪太冒险,被害人会闹。我想问你——你是法官,还是调解员?法官的职责是依法判案,不是安抚被害人。法律判他无罪,他就无罪;被害人闹,那是他的事,不是法院的事。法院不能因为被害人会闹就判被告人有罪。那叫徇私枉法,不叫司法为民。”陈正明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石头。
周审判长的脸色变了,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又戴上。他在刑一庭干了二十多年,从书记员干到审判员,从审判员干到审判长,头发白了,眼睛花了,腰也弯了。他审过的案子有上千件,改判的不多,发回重审的更少。他不是不懂法,是不敢判。
“陈院长,我不是怕被害人闹。我是怕改判无罪之后,社会效果不好。正当防卫的案子,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被认定。为什么?因为认定正当防卫,就要宣告被告人无罪;宣告被告人无罪,被害人就不干了;被害人不干了,就上访;上访了,领导就要过问;领导过问了,法官就麻烦了。我不是为自己,我是为法院。法院经不起折腾。”
陈法官拍了一下桌子,声音不大,但整个会议室都震了一下。
“周审判长,你说法官经不起折腾。那被告人就经得起折腾?他在看守所里待了大半年,工作没了,家庭散了。一审被判八年,他上诉了,二审改判无罪。你告诉他‘你无罪了’,他会不会闹?他不会。他会哭,会跪,会谢。他不是坏人,他是好人。好人被冤枉了,法院不替他做主,谁替他做主?”
周审判长没有接话。他低下头,看着桌上那张刘志军伤情的照片,淤青青紫色的,一块一块的,触目惊心。
陈正明站起来,走到白板前面,拿起红色记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一行大字——“不法侵害不停止,防卫行为不过当”。
“周审判长,你说社会效果不好。我问你,什么是社会效果?社会效果是老百姓相信法律。刘志军的行为明明是正当防卫,法院判他有罪,老百姓信不信?不信。他们会说‘法院是权贵的法院,不是老百姓的法院’。法律不信,社会效果就好?不是。法律不信,社会效果就坏。坏到老百姓不相信法律,不信法院,不信法官。那才是真正的折腾。”
会议室里安静了。周审判长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慢慢地擦着镜片。陈法官和刘法官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周审判长,你说改判无罪太冒险。我问你,你审了那么多案子,有没有判错过?”
周审判长的手停了一下。“有。谁没有判错过?法官也是人,不是神。”
“判错了,你怎么做的?”
“改。能改的改,不能改的赔。”
“刘志军案,一审判错了,二审能改。你为什么不敢改?”
周审判长低下头,沉默了很久。会议室里的日光灯管嗡嗡地响,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瓶里的蜜蜂。他把眼镜戴上,抬起头,看着陈正明。
“陈院长,我不是不敢改。我是怕改错了。万一最高法认为我们判错了,发回重审,我这个审判长的脸往哪搁?”
“最高法判错了,我们再改。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在不断纠错中进步的。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以前严,现在宽。为什么宽?因为越来越多的法官认识到,法律不能保护先动手的人。刘志军案,就是一次进步的机会。你不敢进步,别人会进步。你不进步,就会落后。落后了,就会被淘汰。不是被组织淘汰,是被法律淘汰。”
周审判长的眼眶红了。他摘下眼镜放在桌上,用手背擦了擦眼睛。他在刑一庭干了二十多年,从黑发干到白发。他不是坏法官,他只是一个怕犯错的法官。
“陈院长,我听你的。改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判决书我来写,责任我来担。”周审判长站起来,手撑着桌沿,声音有些沙哑。
陈正明看着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