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省高院的大楼
    二〇〇五年,三月,榕城。

    江南省的春天来得比京海早得多。三月初,闽江两岸的榕树已经爆出了满枝的新绿,嫩芽从光秃秃的枝丫里挤出来,像无数只刚睁开的小眼睛,怯生生地打量着这个世界。江水从枯黄变成了浑黄,带着上游冲刷下来的泥沙,日夜不息地流向东海。

    陈正明站在江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楼门口,仰起头看着那面在晨风里猎猎作响的五星红旗。

    他已经四十一岁了。从青江县信访局的科员,到绿藤市纪委的副主任,到江东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到河昌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到京海市委政法委的副书记。二十一年,七个单位,每一次调动都是一次跨越,每一次跨越都把他推向更高的平台。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不是借调,不是挂职,不是临时抽调,是正式调任——江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正厅级。

    他的履历在政法系统里已经算是“全科”了——纪委、公安、检察、政法委,就差法院。组织上让他来省高院,不是让他来镀金的,是让他来补课的。补什么课?补审判这一课。纪委书记查案,公安局长抓人,检察长公诉,政法委协调,但最终定罪的权力在法院。一个政法干部,没干过审判,就不算完整。

    他在心里对陶然说了一句话:“陶局长,你的那本《信访条例》注释版,我还留着。书页黄了,边角卷了,但你写在扉页上的那行字还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我记了二十一年,还会记一辈子。”

    他背着那个用了二十一年的帆布包,走进了省高院的大门。

    大楼是九十年代建的,灰色的,门口立着几根大理石柱子,门楣上挂着国徽。大楼很安静,走廊里只有偶尔走过的脚步声。他的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声音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没有人在意他,也没有人认识他。他在京海干了将近四年,但京海和榕城隔着一千多公里,这里的人不知道他在京海的事迹,不知道他办过高启强的案子,不知道他在河昌击毙过张克寒,不知道他在绿藤查过刘志强。

    他喜欢这种感觉。一张白纸,可以重新画。画好了,是本事;画坏了,也是本事。怕的不是画坏,是不敢画。

    电梯到了六楼,门开了。走廊尽头是院长办公室。门半开着,他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慢条斯理的声音:“进来。”

    院长姓郑,六十多岁,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说话慢条斯理的,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他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绕过桌子,伸出手,上下打量了一番。

    “陈正明同志,欢迎你来省高院。你的履历我看过了,纪委、检察院、公安、政法委,政法系统五个部门你干了四个,就差法院了。你来高院,不是当官,是补课。把法院这一课补上了,你的政法生涯就完整了。”

    郑院长领着他走到隔壁的办公室,门上的牌子已经换好了——“副院长陈正明”。办公室不大,一张老式办公桌,一个铁皮文件柜,一个书架,窗台上有一盆文竹,跟他在江东市检察院养过的那盆很像。他走过去摸了摸文竹的叶子,指尖凉丝丝的。

    “陈正明同志,你分管刑事审判。刑一庭、刑二庭、审监庭,都归你管。省高院的刑事审判任务很重,每年要审几百起案件,有死刑复核,有上诉改判,有再审纠错。你在检察院干过,在公安干过,你知道刑事审判的关键在哪里。”

    “证据。”陈正明转过身来。“证据是刑事审判的基石。证据不扎实,案子就会判错;判错了,就是冤假错案。我在纪委的时候,办过一个案子,一个副区长收了八十万,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再审又死刑。为什么反复?因为证据链有瑕疵。一审采信的供述是夜间讯问取得的,没有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说是被刑讯逼供的。二审认为供述有问题,改判死缓;再审又认为物证充分,改回死刑。一个案子,三种结论,不是事实变了,是标准变了。标准不统一,法治就不统一。”

    郑院长看着他,目光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你说的这个案子,是绿藤市的刘志强案?”

    “是。”

    “那个案子的二审判决书,我看过。写得不错,把证据分析得很透彻。那个案子是你办的?”

    陈正明没有正面回答,但郑院长已经从他的沉默里读出了答案。郑院长点了点头,走到窗前,背对着他。

    “陈正明同志,省高院不是京海市委政法委,也不是中央巡视组。这里没有大案要案专案组,没有跨省协调机制,没有特事特办的通道。这里只有案子,每一个案子都要按程序办,按证据判。你不能因为同情被告人就轻判,也不能因为憎恨被告人就重判。你只能依据法律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这是法官的宿命,也是法官的尊严。”

    “郑院长,我不是来当法官的。我是来当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的。我的职责不是判案子,是监督案子。法官判错了,我纠正;法官判对了,我维持;法官拿不准,我指导。我不会越位,也不会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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