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陈正明调到公诉科后第一次独立出庭支持公诉。此前他参加过几次庭审,但都是作为高剑的助手,坐在旁边递材料、做记录。这一次,他是第一公诉人,坐在公诉席的正中间,面前摊着厚厚一摞起诉书、举证提纲、质证提纲和答辩提纲。高剑坐在他旁边,名义上是“协助出庭”,实际上是给他压阵。
法庭很大,能容纳上百人。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被告人的家属,有被害人的家属,有媒体的记者,有政法系统的同行。陈正明扫了一眼旁听席,看见了几张熟悉的面孔——老周坐在最后一排,双手抱在胸前,脸上的表情看不出喜怒;侦查监督科的吴科长坐在角落里,戴着一副银框眼镜,正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十二名被告人一字排开,坐在被告席上,穿着统一的灰色马甲,头发剪得很短,脸上的表情各异。陈某某坐在最中间,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他的旁边是李某某,靠在椅背上,目光在旁听席上游移。王某某坐在最边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得很直,眼睛一直盯着法官席。
辩护人席上坐着六名律师,乔绍廷坐在最前面,面前摊着厚厚一摞材料,手里握着一支银色的钢笔。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白衬衫,系着一条暗红色的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表情很平静,像一潭没有风的水。
审判长王法官敲了一下法槌。“江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法警把十二名被告人从候审室带进来,让他们在被告席上站好。王法官核对了各被告人的身份,宣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了诉讼权利。然后他看着公诉席。“公诉人可以宣读起诉书。”
陈正明站起来,翻开起诉书,开始宣读。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钉子,钉在法庭的空气里。他读得很慢,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他要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清楚——听清楚这十二个人在三年里做了什么,听清楚那些被害人的名字和他们的伤,听清楚每一笔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宣读起诉书用了将近四十分钟。读完之后,他坐下,把起诉书合上。
王法官看着被告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各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陈某某抬起头,看了法官一眼,又低下了。“听清了。但我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我跟他们是朋友,不是组织。”
李某某说:“我没有强迫交易。我是正常做生意。”王某某说:“我没有洗钱。我不知道那些钱是赃款。”其他被告人有的认罪,有的不认罪,有的部分认罪部分不认罪。
王法官点了点头。“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
陈正明站起来,走到公诉席前面的台子后面,翻开笔记本,看着陈某某。“被告人陈某某,一九九五年三月,你与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在榕城大酒店聚会,商讨成立‘公司’的事。你是不是在会上提出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分配利益’?”
陈某某的嘴角动了一下。“那只是喝酒聊天,不是开会。什么‘统一指挥’,那是酒话。”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城东建材市场聚众斗殴案发生前,你是不是给李某某打了一个电话?你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陈某某沉默了。
陈正明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通话记录,举起来。“这是电信部门提供的通话记录。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两点三十五分,你的手机号给李某某的手机号打了一个电话,通话时长四十七秒。当天下午三点,城东建材市场发生聚众斗殴。事后,李某某供述,你在电话里对他说‘那边你去处理一下’。”
陈某某还是沉默。
陈正明没有再追问,转向李某某。“被告人李某某,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两点三十五分,你是不是接到了陈某某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李某某看了陈某某一眼。陈某某没有看他。
“他说‘那边你去处理一下’。”
“他说的‘那边’指的是哪里?”
“城东建材市场。”
“他说的‘处理’是什么意思?”
李某某低下头,声音很轻。“让我带人去把挡我们生意的人赶走。”
法庭里安静了一瞬。
陈正明回到公诉席,坐下。高剑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推过来给他看——“开局不错。”
陈正明没有回应。他的目光落在乔绍廷身上。乔绍廷正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很用力。
举证阶段,陈正明把证据按照犯罪事实分成若干组,一组一组地向法庭出示。他出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每一份证据都说明了来源、内容和证明目的。他的声音不大,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像一台精密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