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补充侦查提纲
    补充侦查提纲发出后的第五天,老周那边还没有回音。高剑不急,说公安机关办案有周期,急也没用。陈正明不急,但他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到公安局刑侦支队询问进展。

    接电话的是老周的助手小赵,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民警,说话带着浓重的榕城口音。他说“陈科长,周队在开会”“陈科长,周队出警了”“陈科长,周队今天休息”。陈正明没有追问,挂了电话,在笔记本上记下日期和时间。第五天下午,小赵终于换了一套说辞:“陈科长,周队说让你明天上午来一趟。”

    第二天上午,陈正明准时出现在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办公室。老周正在办公桌前吃包子,韭菜鸡蛋馅的,办公室弥漫着韭菜味。他看见陈正明进来,把吃了一半的包子塞进抽屉里,用袖子擦了擦嘴,从桌上拿起一份材料递过来。“陈科长,你要的。”

    陈正明接过翻看。不是全部,只有一部分。证人证言矛盾的问题,他们找到了第三个目击证人,证言倾向于陈某某当时在场。物证链条的问题,猎枪的鉴定报告补了一份,但指纹鉴定还是没有做,因为枪上已经提取不到完整的指纹了。程序违规的问题,他们出了一份情况说明,解释为什么晚了七天才通知家属——“因当时办案人员疏忽,未能及时送达”。每一个字都在推卸责任。

    陈正明把材料合上,放在桌上。“周大队,指纹鉴定做不了,我可以接受。时间长,物证条件不具备,不怪你们。但这份情况说明,我需要重写。”

    老周的脸色变了。“哪里不行?”

    “原因写得不对。不是因为办案人员疏忽,是因为陈某某家属当时在外地,无法联系。你们写疏忽,是在替他们认错。这个错到了法庭上,辩护律师会用这两个字攻击你们整个侦查行为的合法性。你们说疏忽,那还有什么不能疏忽的?取证可以疏忽,扣押可以疏忽,鉴定可以疏忽,什么都可以疏忽。这份说明,不是保护你们,是在害你们。”

    办公室安静了一下。老周靠在椅背上,两只手抱在胸前。“那你说怎么写?”

    陈正明从包里拿出那本笔记本,翻开在某一页。“我拟了一份,你看看。”他撕下那一页,推到老周面前。上面用钢笔写着几行字:“关于未能及时通知家属的情况说明。经查,陈某某家属在案发期间外出探亲,公安机关经多方查找,未能与其取得联系。后其家属返回居住地,公安机关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将拘留通知书送达。特此说明。”

    老周拿起那张纸,看了两遍,放在桌上,用手指在上面点了点。“陈科长,你连这个都替我们写好了?”

    “时间不等人。早一天把材料补全,案子早一天起诉。早一天起诉,被告人早一天接受审判。”

    老周盯着那张纸看了几秒,拿起笔,在上面签了字。他的签名很潦草,但签完把笔放下,看了陈正明一眼。“你是检察院的,我是公安局的。你替我们写情况说明,这在程序上不合规矩。”

    “周大队,合不合规矩,看的是内容是不是事实。内容属实,谁写的都一样。内容不实,谁写的都不行。”

    老周把那张纸收进文件夹里,拉开抽屉,拿出那半个包子继续吃。咬了一口,嚼了嚼,含混地说了一句:“陈科长,你这个人,跟高剑不一样。高剑是软的,你是硬的。软的硬的都说不上哪个更好。但你这种硬的,在我们这里不讨人喜欢。”他咽下那口包子,抬头看着陈正明,“不过讨不讨人喜欢,可能你也不在乎。”

    陈正明回到检察院,把老周补充的材料从头到尾整理了一遍。十七项必须补充的证据,补了十一项,还有六项实在是补不了了。他把这六项单独列出来,写了一份说明,附在补充侦查报告后面。这份说明每一个字他都很斟酌,反复推敲了好几遍。“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下证据因客观原因无法补充到位,现就其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分析如下……”

    高剑看完这份说明,把它放在桌上,摘下眼镜,靠在椅背上。“这六项补不了的证据,到了法庭上,辩护律师会怎么用?”

    陈正明翻开笔记本。“第一,证人证言矛盾。虽然第三个目击证人的证言倾向于陈某某在场,但前两个证人的矛盾仍然存在。辩护律师会说,证人连被告人在不在场都说不清楚,他们的证言可信度有多高?第二,物证链条断裂。猎枪的指纹鉴定做不了,辩护律师会说,这把枪没有被告人的指纹,凭什么说是被告人的?第三,程序违规。虽然情况说明重写了,但晚了七天通知家属是事实。辩护律师会说,程序违法,应当排除陈某某在拘留期间的供述。”

    他把笔记本合上。“这些都是硬伤。到了法庭上,我们只能正面回应——证言矛盾但核心事实一致,物证链条断裂但其他证据可以印证,程序瑕疵但未影响被告人的基本权利。辩护律师会攻,我们不能躲。躲了就输了。”

    高剑重新戴上眼镜,看了那份说明很久。“你把这个案子摸得很透了。”

    “还没有摸透。但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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