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庆从瓦伦丁警察局走出来,丝毫没有重型通缉犯自觉的他,又牵着马慢悠悠走进了瓦伦丁杂货铺。
“客、客人您需要点什么?我给您拿。”
杂货店的胖老板小心翼翼从柜台后绕出来,视线隐蔽地绕过林庆往门口那匹白马身上瞟。
只见纯色毛发的马匹臀部,烙著一个醒目的【j】形印记。
那是约翰逊家对自家牧场牲畜的独有标记,瓦伦丁这一带的牧场,都会在自家牲口身上烙下独有的符号。
“我的上帝啊”
胖老板想起上午传遍小镇的传闻。
那个无名神射手和眼前这位华人真的就是一个人。
全灭了约翰逊家的武装力量,十四条人命,再加上昨天的十五个,不到两天,就杀了二十九个人
胖老板心里一哆嗦,态度愈发谨慎起来。
他可不想因为自己哪个举动惹恼了眼前这位杀人比杀鸡还简单的恶魔,变成那凑整的第三十个。
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两天时间,林庆手里的人命已经不止二十九条了。
昨晚潜入牧场,还顺手收拾了两个,只是没人算进去罢了。
“我先看看吧。”
林庆随意应了老板一声,目光在店内扫视起来。
这间杂货铺果然比草莓镇那家宽敞许多,空间大了一倍不止,货架排列也更显拥挤而丰富。
从成袋的面粉、腌肉、咖啡豆,到成匹的粗布、各式铁器杂物琳琅满目,倒有几分像他前世楼下那种塞得满满当当的小百货商店。
他在货架间慢慢走了一圈,最后停在一面将近等身高的穿衣镜前。
光亮的镜面映出清晰的人影。
镜中是个身高约莫一米七上下的年轻人,身量匀称,套在寻常的旧外套里,并不显得魁梧,黑色短发下面是张东方人的面孔。
五官清晰眉毛黑直,挺鼻梁薄嘴唇,抿著的时候透出一股生硬的棱角。
最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眼睛,瞳色是纯然的黑,像两口深潭,映着窗外透进来的天光,却照不进底。
林庆看着镜中人,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如此清晰的看到自己的相貌。
有那么一瞬,他几乎以为是看见了前世的自己。
只是眼前这张脸,比他记忆中要粗糙得多,也沧桑得多。
明明这具身体不过十八岁,眉眼间那点被风霜磨砺过的痕迹,却比他前世快二十二岁时还要深重。
肤色是那种常年风吹日晒熬出来的古铜,肌理粗糙,带着荒野与烈日烙下的褐调质感。
哪有他前世,不是空调房里坐,就是宿舍床上躺,养出来的那种细腻感。
而且身高也差了点,不过对照这个时代的生活条件,能长到这般个头,已算得出类拔萃。
毕竟他遇到的那些白人大多也在这个身高,想来二三十年前在食物获取上也不算太富裕。
林庆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心中不由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
这就是所谓的不同世界的同位体?真是很神奇。
当然,穿越和重生,本身就是很神奇的一件事,不是吗?
静静地看了镜中人一会儿,林庆移开目光,开始在货架上寻找自己需要的物品。
夏秋之交,正是山林里浆果野果成熟的时候,他得备些容器盛装采集收获。
目光落在几排带盖的玻璃罐上,林庆刚伸手取下一个,还没开口,胖老板就连忙凑近几步,脸上堆著笑,热络地介绍起来:
“您眼光真好,这是梅森罐,咱们这儿卖得最好的。”
他指著瓶口外缘:“您瞧,这儿有一圈螺纹,盖子可以旋紧,盖子里还垫著一圈天然橡胶环,只要拧紧了,橡胶就能把瓶口封得严严实实,气儿都透不出去。”
说著,他又从旁边拿起一个金属卡扣:“还有这个,这是扣夹。上头钩住瓶盖的凸边,下头钩住瓶口的环,一压一扣,盖子和瓶子就死死锁在一块儿,路上怎么颠都不会开。”
老板越说越来劲,语气里带着点小镇商人常见的夸耀:
“您要是想做点果酱、腌菜,或是把肉啊菜啊做熟了存起来,用这罐子最合适不过。
先把东西装进去,盖子旋紧,然后整罐放进开热水里煮上一阵,里头空气一热就往外跑,等凉下来,罐子里就抽成了半真空,外头的大气压着橡胶圈,死死压在瓶口上,什么脏东西、细菌小虫子都进不去。”
胖老板其实不太明白‘真空’‘细菌’这些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都是他去年去圣丹尼斯批货时,听那推销员翻来覆去念叨的,他只觉得这些话听起来‘很科学’‘很先进’,便也学了下来,逢人介绍就原样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