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百事可乐与战斗机
尽脑汁想证明他的积分来源“不正常”,但因为现金购买积分是百事自己允许的方式,这个攻击点彻底失效。

    百事的回应是一封礼貌而坚决的拒绝信,信中称“战斗机不在兑换范围内”“广告仅为幽默创意”,并退还了他的积分凭证。

    看似简单的回应,实则百事收到来信的时候十分重视,坐立不安,汗流浃背了。

    他们寄了第二封信,里面是几张兑换券,伦纳德当场就火了,马上找律师准备告百事。

    但是百事这群浮木飞飞的玩意先把伦纳德告了,说他意图非法持有军火。

    但是呢,可口表示乐了,马上支持伦纳德,于是百事软了,请伦纳德和投资人好大哥霍夫曼来谈判,百事表示可以给出75万美元的底价,加到100万不是问题。

    伦纳德和霍夫曼在外面考虑,霍夫曼表示100万美元已经足够赚了,当然你做什么选择我都支持你。

    伦纳德回到办公室表示,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对自以为是的人说不,于是谈判破裂了。】

    天幕上的讲述还在继续,石阶旁的佃户们已经听得来劲了。

    “这帮卖汽水的,也真是够缺德的!”

    一个佃户把手里的树枝往火里一扔,火星子溅起来,“还倒打一耙,先告人家意图非法持有军火?”

    旁边几个人纷纷点头,摇头晃脑地替伦纳德鸣不平。

    一个佃户拍了拍膝盖,语气里带着一种朴素的佩服:“不过这个伦纳德是个人物。不肯服软。”

    刘易斯镇长蹲在人群后面,声音里带着一种看透棋局般的了然:“事情变得有意思起来了,百事的对家可口,肯定会抓住这次机会。”

    他顿了顿,把玉米芯子往火里一丢,拍了拍手,“到时候谁赢谁输,还真不好说。”

    俱乐部里,绅士们已经分成了两派。

    一派坐在壁炉左边,手里端著威士忌,脸上的表情写满了“这简直是胡闹”。

    一位穿深红色马甲的老爵士把酒杯往茶几上一放,声音不大:“这就是敲诈勒索,臭不要脸。”

    另一派坐在壁炉右边,姿态要松弛些,有人靠着椅背,有人翘著二郎腿。

    一位年轻些的外交官端著酒杯,嘴角挂著一丝不以为然的笑:“这是文明之举,捍卫自己的权利。”

    他晃了晃杯中的琥珀色液体,“广告说了能换,人家攒够了积分,凭什么不给?”

    书房里,维多利亚女王靠着椅背“怎么真有人和这个伦纳德瞎闹啊?”

    她的语气里带着一种“这种事也能闹到法庭”的轻微困惑。

    但随即又看到了霍夫曼的名字,她的目光柔和了一些,“这个霍夫曼也挺不错的,支持伦纳德的选择。”

    她顿了顿,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像是在品味什么。

    “一个支持朋友的合伙人,比一架战斗机值钱。”

    【伦纳德没有多等一秒,转身就提起了诉讼。

    案件进入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庭审过程的精彩程度,不亚于任何一部法庭剧。

    双方的攻防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广告是否构成一项严肃的要约?

    一个理性的观众是否有理由相信百事真的打算送出一架战斗机?

    鹞式战斗机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奖品”?

    百事的律师团祭出了广告行业的一个著名原则:“吹嘘”。

    他们的论证是,任何理性观众都能看出这只是一个幽默夸张的广告,就像

    伦纳德的律师则反手掏出了促销活动的官方商品目录,逐一比对:

    皮夹克上印着百事标志,广告里高中生夹克上印着百事标志;

    墨镜上印着百事标志,广告里高中生的防风镜上印着百事标志。

    目录里所有奖品都和广告中的道具一一对应。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广告里每一件道具都是真的可兑换商品,凭什么鹞式战斗机是唯一的例外?

    1999年8月,伍德法官做出了判决。判决书的核心逻辑成为美国合同法的经典判例。

    她没有否定百事的抗辩,但也没有完全驳回伦纳德的主张。

    她的判决写道,根据客观理性人标准,没有任何一个理性观众会认为这条广告构成一份严肃的商业要约。

    法官特别指出,鹞式战斗机是一种复杂的军用装备,由美国国防部严格管制出口,平民几乎不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一架武装版的鹞式战斗机。

    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应当知道,用七十万美元换取一架价值三千万美元的军用飞机,这不可能是真的。

    判决驳回了伦纳德的诉讼请求,没有战斗机,没有等值赔偿,什么都没有。

    但伍德法官在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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