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缩骨功初显威
城的小酒馆喝酒,酒馆掌柜的说他一个人喝到打烊,然后往扁担胡同方向走了。从酒馆到扁担胡同,中间要经过铺陈市胡同。”他把警帽戴在头上正了正帽檐,“多爷走了。”

    他走出酒馆,灰布警服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张果子蹲在原地,把最后一口烧饼塞进嘴里。多门是在提醒他。侦缉队在查,查马瘸子最后几天的行踪,查他经过铺陈市胡同的时候有没有人看见什么。多门不知道马瘸子是他杀的,但多门知道这件事跟他有关系。这个老警察,鼻子比狗还灵。

    当天夜里,张果子躺在杂物间的小床上,把马瘸子的尸体从次元空间里取出来,在月光下给他贴上了第一张真正的血梅帖。黑底红梅,扑克牌大小,用马瘸子自己的血画的——他从炕上那摊血迹里收集了一小瓶,存在空间里。血梅帖贴在马瘸子额头上,黑底衬着暗红色的梅花,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他重新把尸体收回空间。等风声过去,等侦缉队疲了,等全城的人都习惯了“无影”这个名字,他会把马瘸子的尸体扔在一个谁都能看见的地方。额头上贴着血梅帖。让所有人都知道,出卖同胞的人,不管躲在多严实的屋子里,无影都能找到他。

    他翻了个身,裹紧毛毯。窗外老槐树的枝杈在夜风里轻轻刮着房檐。远处日寇夜巡的脚步声咔咔地响着,像一座永远不会停的钟。他听着那钟声睡着了。

    马瘸子死后,侦缉队的线人们消停了一阵。茶馆里蹲着的人少了,酒馆里竖耳朵的人也少了,连胡同口修鞋摊后面那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睛都不见了。四九城的地下世界像一潭浑水被扔进了一块明矾,忽然清静了许多。但张果子知道,清静是暂时的。日寇和汉奸不会因为一个线人的死就收手,他们只会换更隐蔽的方式,派更老练的人。他必须在这段清静的时间里,找到下一个目标。

    方景林通过郑朝阳传来的情报里提到了一个名字——苟旺财。侦缉队队长,日寇的忠实走狗,专抓抗日分子,手段残忍。他抓人的手法很有一套——先跟踪,再半夜破门,抓到人先打一顿,然后送到宪兵队领赏。经他手抓进去的抗日分子不下二十个,有军统的,有红党的,也有单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就被他扣上抗日分子帽子的普通老百姓。此人每天晚上都去南城一家叫“德胜楼”的酒馆喝酒,喝完独自走暗巷回侦缉队宿舍。

    张果子把纸条烧掉,开始跟踪苟旺财。

    跟踪苟旺财跟跟踪马瘸子完全不一样。马瘸子只是个线人,没有任何反侦察意识,走路的时候连头都不回。苟旺财是侦缉队队长,干了多年的特务,警惕性极高。他从德胜楼出来之后从来不走同一条路线回家,有时候走大路,有时候钻小巷,有时候会在某条胡同口忽然停下来假装系鞋带,用余光扫视身后。他走路的时候耳朵一直在动——不是夸张的那种动,是极其细微的、习惯性的肌肉收缩,像一条猎犬在捕捉周围所有的声音。

    张果子跟了他三个晚上,没有被他发现过一次。不是苟旺财的反侦察能力不行,是张果子的跟踪方式跟所有人都不一样。他不在后面跟,他在上面跟。四九城的屋顶通道已经被他探明了大半,从南城到北城,从德胜楼到侦缉队宿舍,整条路线都可以在屋顶上完成。他蹲在屋顶的阴影里,隔着十几丈的距离,用十丈感知锁定苟旺财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苟旺财再怎么回头、再怎么假装系鞋带、再怎么钻小巷,都不可能发现头顶上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

    第三个晚上,张果子摸清了苟旺财的全部规律。他从德胜楼出来的时候通常已经喝得半醉,走路微微发飘,但他的耳朵始终在动。从德胜楼到侦缉队宿舍,他要走大约一炷香的工夫,中途会经过一条叫花枝胡同的窄巷。花枝胡同两侧是高墙,没有路灯,天一黑伸手不见五指。苟旺财每次经过这里的时候都会加快脚步,手伸进怀里握住枪柄。这条胡同是他整条路线上最害怕的一段,也是最适合下手的一段。

    张果子决定在花枝胡同动手。

    第四天夜里,张果子提前一个时辰到了花枝胡同。他蹲在胡同中段的高墙上,把身体缩进墙头一丛枯草的阴影里。十丈感知铺开,锁定德胜楼的方向。等了大约半个时辰,苟旺财从德胜楼出来了。喝得比平时还醉,走路歪歪扭扭,嘴里骂骂咧咧,操着一口山东话骂一个手下今天办事不力。他拐进花枝胡同,黑暗一下子把他吞没了,骂声停了,脚步加快了,手伸进怀里握住了枪柄。呼吸变急促,心跳从每分钟七十下跳到了九十下。他怕这条胡同。

    张果子从墙头上无声落下。不是跳到苟旺财面前,是落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轻功催动,落地无声。苟旺财什么都没听见,继续往前走,手握着怀里的枪,耳朵微微动着。张果子从袖口暗袋里抽出两根针。不是淬剧毒的针,是淬了麻沸散的针。苟旺财要活着带走,他的尸体上要贴血梅帖,但不是在花枝胡同里贴,是在侦缉队门口贴。他要让侦缉队的人明天一早发现他们的队长死在自家门口,额头上贴着一张黑底红梅的标记。

    两根针同时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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